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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相片的刑責或罰責? ---- 已解決

shiyang99999 wrote:
我是覺得事情也不要無...(恕刪)


在來有時候法益不是以經濟為出發點

只是轉換為經濟考量其賠償的考慮原因

肖像權(隱私權的一種)的法益不管是對於知名人士或是無名小卒一樣重要

只是在經濟上的考量會有輕重之分

在來這部分已經提出修法

shiyang99999 wrote:
我是覺得事情也不要無限上綱到太遠
必竟對方只是放在拍賣上
沒用到什麼太誇張的地方


基本上只要牽扯到有金錢利益或商業上往來的事情
都是要必須小心的領域,
這已經不是社會觀感的問題,
你想這麼多法律規定酒後開車的刑責,
為何就是有人不怕,有人因為酒駕喪失生命
就是一種得過且過的心理(反正才一點小酒啦)

個人的親屬經驗,
只要關乎到金錢交易得事情就要非常小心,不然一不小心就不只人格名譽受損,以及法律問題。
以父之名
bigmouw wrote:
小事也是要處...(恕刪)

現在的人就是太爛用司法資源
就像很多人都爛用醫療資源一樣
每件事情的處理都有它適合的方式
就樓主這種小事而言
實在沒必要上法院
還是樓主沒告他賣家就因為這樣以後去殺人?
bigmouw wrote:
在來有時候法...(恕刪)

所以我跟樓主說自己想想有沒有那個必要上法院
如果他覺得沒告他會氣到睡不著
那他就去告吧!
f8841010 wrote:
基本上只要牽...(恕刪)

任何事情確實都要小心
但是就這件事而言
我的認為是沒必要
至於樓主要怎麼做那是他的自由
matilda1020 wrote:
這一點也不誇...(恕刪)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要盜用樓主1歲半女兒的照片騙網友出去= =
有沒有必要 應該去跟受理人員說說 而不是跟一般民眾說
法律既然是為了解決當事人的困擾
既然承辦了 麻煩就該敬業點
要不然就不要承辦

你好像已經到為不告而不告= =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lilith wrote:
有沒有必要 應該去跟...(恕刪)

他去告法院基於他的職務一定會受理
不能因為要解決自己的小事情
而動不動就要跑法院
檢察官真的很忙很多事要做
我倒是希望在需要他們的地方多花點心
不要老是處理這種不是很重要的事
而去擔擱了該做的事


怎麼才一個上午, 多了那麼多回覆?

剛才上去看了一下, 賣家終於把相片拿下來了
只是, 連個道歉也沒說, 信也是沒回

整個事件, 本來就是小事
當初只是發現相片, 請賣家拿下來
但賣家一直不回應, 也不做處置
且賣家也沒有留電話或地址, 我們根本無從聯絡賣家
所以也只能用MAIL通知
一開始不留問與答, 也是為了怕影響到賣家做生意
已經處處替賣家設想了, 但卻一直得不到賣家的回應
才會想經由法律的途徑

整件事中, 我並不是一開始就想走法律途徑
所以, 並不是如那位朋友所說的, 我不想溝通
相反的, 是對方不想溝通

賣家認同我女兒可愛, 願意拿他當Model, 的確我應該要高興
但要我高興的要件是, 應該先告知我, 而不是直接就拿去用吧?
且還是做為商業用途

是不是浪費社會資源, 如果對方一直有誠意解決, 而我去提告
那麼是浪費沒有錯
但之前的情況卻完全不是啊~

Madlock wrote:
怎麼才一個上...(恕刪)

恭喜您事情解決了
事情本來就很小
我沒說您從來都不溝通
我是建議您再試著溝通一下對雙方都好
社會上很多人就是少了耐心
認為丟給法院就好
沒想過自己這麼做會浪費多少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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