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有沒有搞錯?二代健保雇主負擔由60%降為35.5%


pqaf wrote:
入一般職業工會更簡單...若有一分農地, 加入農會,老人年金,每月可領$6000


這樣我年紀大也要來買一塊變成自給自足還有年金可拿
不然有些人都有月退俸可養老,

不知道哪一個縣市福利比較好?

除非漁保比較好,這樣我要好好考慮一下日後要辦哪一種福利比較好...

earl258 wrote:
這樣我年紀大也要來買...(恕刪)



老了肯定是老農年金領比較多
jackelhou wrote:
老了肯定是老農年金領比較多


我本來還想,等年紀大辦一張漁民證出海抓一些魚來賣或自己吃、
搞一個農地還種一些東西來自己吃。

不然看看物價上漲幅度、現在如果有千萬退休金,也不夠花吧

tpda wrote:
記得一代健保雇主負擔...(恕刪)

現在的政府是有鬧有糖吃
要是大家團結一起幾千幾萬人上街頭抗議
我想就會改了,不然這樣在這邊哀哀叫還是沒用的

lon wrote:
要是大家團結一起幾千幾萬人上街頭抗議
我想就會改了,不然這樣在這邊哀哀叫還是沒用的



只有不用工作的才有時間去搞街頭抗議吧

就是只能哀哀叫。

這個錢就當成"保護費"給啦!

領月退休金的不用卻不必納入計算健保費的收入計算基礎
退休金,不計入所得,不用繳健保費。月領五萬元,一年領13.5個月。共675000,都不用計算健保費。

失業民眾,虛擬所得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再乘以百分之二點七的健保費率,健保費一毛不少。

女兒月收入同樣是三萬元,父親月領五萬元退休金,但因退休金不需計入虛擬所得,因此這對父女只需繳交八百一十元健保費。


***********************************************************************
文章來源: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0/12/06 11:05" 記者詹建富、林政忠/台北報導


二代健保保費計算爭議大,民進黨立法委員黃淑英昨天提出折衷方案,除家戶有所得者按費率計費,無業或無所得資料者,每人付最低保費三百五十元;廿歲以下未成年者一律不計保費。

對此,衛生署長楊志良說,他不反對黃淑英的方案,各種版本都可討論,「費基與費率如同蹺蹺板,費基小,費率就高,要看各方的選擇」。

俗稱二代健保的全民健保法修正草案,原訂明天在立法院三讀。不過,朝野立委不只對費基計算有歧見,衛生署提出的「虛擬所得」概念,不分藍綠陣營,都有立委無法接受。

黃淑英昨天和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共同舉行記者會,反對衛生署提出的「虛擬所得」概念;家中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失業者,每月要以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的國民年金保險當作收入,計算保費,領退職所得者卻不必納入計算,「明顯是披著假正義的外衣」。

黃淑英舉例,若有個女兒月收入三萬元,與沒有工作、加入國民年金保險的父親,女兒三萬元加上失業父親虛擬所得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再乘以百分之二點七的健保費率,這對父女每月需繳一千兩百七十七元健保費。

黃淑英說,另一種情況,女兒月收入同樣是三萬元,父親月領五萬元退休金,但因退休金不需計入虛擬所得,因此這對父女只需繳交八百一十元健保費。

她表示,二代健保要真正朝向量能負擔,有錢人多繳一點保費,收入低者少繳一點,就應將炒股、炒房及包租公(婆)等所得納入費基,按費率計算保費。至於攤販等地下經濟,她建議,無業或查無所得資料者,一律繳交最低保費三百五十元。

黃淑英主張, 家有廿歲 (或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論幾口,都不必計算保費。她說,內政部為提高生育率絞盡腦汁,未成年者不計保費,既可幫助扛家計的年輕人,還能鼓勵生育。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督保盟強烈反對訂出藥品支出目標(即藥品總額),不再做藥價調查,以免到了年底,藥商與醫院共謀,以藥品費用用磬為由,要民眾自費用藥。

楊志良說,二代健保可讓六成以上、約一千一百萬人保費減少,但「有降就有升」,其他人當然就要多繳一點保費。他坦言,二代健保不可能達到十分完美,未來仍需邊做邊修。
要動保費
先動在健保局上班的人的各項獎金
尤其是年終獎金
健保如果沒賺錢
憑什麼年年領4.6個月年終
earl258 wrote:
我本來還想,等年紀大...(恕刪)


千萬退休金可以買超過100張中華電了吧
換算每年股利收入起碼有50萬左右
退休後一個月4萬還不夠花
那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
其實都是用騙術,只是有人被騙不知道,有人一起跟著騙,有人為了選情能騙就騙,有人為了生活品質,有人為了正義也只好跟著騙, 總歸一句用媒體來對大家洗腦!
不管什麼法律和契約條款,端看當初開會的人員和參與討論的財團有哪些就知道了,誰無私心,送個糖果給個巴掌在台灣還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

像最近的個資法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修正公告 ,還不是就那些跟財團與企業與專業人士討論了好幾年 ,結果了訂了一堆漏洞百出的條文和灰色地帶 ,真是爽到了廠商的法務人員 ,以後客訴更輕鬆 ,法律人士接單接到笑呵呵!

有些還改為公訴罪 ,到時無法舉證的死老百姓死更慘 ,廠商直接判斷申訴不成立也不用舉證了lol
您說對了
財團有說客
我們有什麼??
我們只會被人家牽著鼻子去投票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