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如果用科學的數據來看,使用凌遲致死的方法的確是種高超的刑求技巧。以成人體重70kg為基準,先算算能去掉的肉有幾斤重...人腦重量佔比 - 2%,約1.5kg,腦都不能動它,不然就沒感覺了。骨骼重量佔比 - 20%,約14kg,不玩截肢去骨手法的話,身體仍保有14kg。血液重量佔比 - 7~8%,約5kg,失血超過40%就會昏迷致死,在保有意識的前提底下,血液必須仍留有3kg左右。內臟重量佔比 - 10%,約7kg,不玩剖屍也不能動這裡。粗估在失去意識之前的最輕人體重量為28~30kg左右,所以大約有40kg左右可以進行凌遲....wiki找到的歷史記載最多約3357刀,所以平均每刀約取下12g的血肉....可是前提不能傷到大動脈主動脈,不然就會很快掛掉....所以中國人能做北京烤鴨不是沒有原因的....
好九不見 wrote:不知道對天底下最美的女人.灌醉她或是迷昏她後.又不姦她.這算不算是酷刑呢? 那不如再犯人"升旗"的高點處...放上劍山或是火炬...然後叫美女跳裸舞或是放A片...犯人才是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