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尼頓先生 wrote:
這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現在的警察行嗎...(恕刪)
別鬧了,這也有分幾年級的警察嗎
只是剛好最近發生幾個大案子、媒體狂報
所以警察順便"又"被砲了
要是過一陣子幾個警察被幹掉
應該會換邊倒吧

不過可能也有人會說警察太弱

不就是都這樣一陣一陣嗎
千萬不要叫我雞哥,不然...我會咕咕咕... http://comefrom77.blogspot.com/
因為這是和民眾最貼近的行為。
其實警察的工作包山包海呢,
警察的四大任務如下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制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
而光警政署下面所轄的,就有
保安警察、外事警察、專業警察、國境警察、刑事警察、水上警察,
而專業警察又有下面這些
鐵路警察、航空警察、工礦警察、森林警察、漁鹽警察等等
而警察的工作下面娓娓道來:
保安警察 - 專沒處理群眾事件
特種警衛人員 - 保護總統的人身安全
偏遠山區的駐在所警衛 - 關於入山的檢查或是入山的申請等
保育警察 - 受到林務局的指導協調,做山林保育等事
鐵路、高鐵警察 - 保護鐵路安全
保二主要保護經濟部所轄的機關單位
保三主要保護財政部所屬的單位;以及撿查港口貨物等
保六則是屬於拱衛中央憲政機關的專屬單位。
民防義警也是警察的業務範圍,警察的業務很多種,並不是只有眼前看到的才是警察的業務。
查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集會遊行、或是爆炸物、公寓大廈;查訪治安顧慮人口這些都是。
再來就是各縣市警察局所管的業務了。
行政警察的勤務主要分下面這六種(比較貼近的警察)
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
我相信上面的警察單位很多民眾都不知道,就只因為交通比較貼近,把警察想成只會開罰單而已,
要是可以,真的希望把交通方面的業務給歸還回交通部,何必要警察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