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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更新)飆車族如果被抓到,用什麼懲罰才能讓他們引以為戒

把他們綁在高鐵的車頭前,體驗陸上300kph的快感
或是綁在軍方的幻象2000的機翼下,感受空中2馬赫的速度感
歐美系統受害者

yamaba wrote:
因該成立摩拖化機動特種傭兵部隊,所有飆車族都強制自願服役十年

這個好
不用判刑,不管年齡,抓到直接送部隊
而且,飆的好的,還可以升官加薪
既滿足了飆車的欲望,又解決了國軍戰力不足的問題
有了這些高度機動,特種技術強化的國軍弟兄
就不怕前線缺炮灰了
讚喔~~

啥滿清十大酷刑、鞭刑之類的都不恰當
選這個最好
既環保(廢物利用),又節人(省去了前線國軍當炮灰的成本)
愛飆就要飆大一點的

飆仔抓到一律帶著犯案機車上飛機
載到高空實施人機一體之自由落體
享受極速快感
飆~很~大~!!

當然
是在沒有降落傘的情況之下...
在臉上刺個我是飆車族
不然我以後不飆車也不錯

不然跟高鐵尬車也不錯
先讓十秒 贏的就免一死
其他的都當肉醬囉

順待一提上面說的我都贊成
我覺得應該要 車裂吧 學學古代人吧
剁掉老二
砍去雙手雙腳

除腦袋外,身上有用的器官強制捐出

剩下的部分
太平洋沒加蓋,剁碎了之後丟下水餵魚
父母當沒生過這種畜牲
幫忙去車禍現場撿屍塊、撿粉紅色的豆花(可能要用刮刀刮)。

清理車禍血跡現場。
brad589t wrote:
我覺得應該要 車裂...(恕刪)



車裂!?小弟自認見識淺簿,後來跑去奇摩知識找到的。

車裂又稱轅刑、輾裂,這是古代一種殘酷的死刑,民間俗稱「五馬分屍」(有爭議)。人們認為,此刑的執行方法,是將受刑人的頭與四肢分加別繫於五車之上,然後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將肢體撕裂。我們知道,古人總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容受到殘害或割裂,許多人一旦獲罪,常苦苦哀求「賞個全屍」,而殺人者一個「賞他個全屍』』的許諾,已是極大的恩惠。

但這「五馬分屍」,不僅讓人「身首異處」,連四肢都各在一方,難怪一些罪犯想起這一刑名,都會不寒而慄,因為這酷刑不僅讓死者的最後一刻肉體異常痛苦,精神也倍受煎熬。

若有實施的話!可以改為「六馬」分屍嗎
哈 正想發文說...
竟然已經有討論串了,
個人認為可以當他們的面把他們的車壓爛,
就跟壓縮垃圾一樣,
讓他們的心血能夠瞬間化為烏有...

不過個人認為可以成立的車會,
請政府固定時間固定路段封路舉辦飆車OR甩尾賽...
畢竟台灣車少又安全的路很少...

至於砍人的飆車族...讓他們跟車+垃圾一起壓縮吧...
飆車的定義很拿去拿捏

感覺他們犯法應該是犯了車速過快,噪音太大,

如果拿武器(比如說球棒),是去打棒球呢,還是打人?

如果遇到一群,那要去哪找一堆警察支援,畢竟留守的不多

可是等他們動手,讓證據確鑿,才著手處理逮人,又太慢了

飆車=車速過快,罰罰錢就沒事了

感覺好難處理,如果用疑似犯罪

那就會大暴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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