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700萬,我會再去買壹棟房子...然後等4年後賣了...就變成1,000萬
1,000萬供孩子唸書...夠了...(我的想法跟某些"孝子"父母不同,我做得到的,我孩子也要做到)
有時間我會再去念書...唸我想唸的學系...不再為生活愁苦...努力的發揮夢想
或許去做舞者,或許去做畫家,或許寫小說去,或許去當攝影師,或許當旅遊作家,或許去賽車....
或許去設計有趣的房子,或許去鄉下幫助小朋友,或許去非洲歷險...
台灣人只有賺錢才是不遊手好閒...真是夠了...
到了我50歲了才不會回憶我的菁華30年....記憶都是帳簿裡扎實累積的....新台幣

套一句流行語....窮的只剩下錢

至於700萬的存款是版大老婆跟您一起存的,為什麼版大認為您可以自己決定要如何使用這一筆存款?難怪會被罵,要不然您就把您老婆存的存款還給她後再跟她討論一次看看
至於開店做小生意...嗯...好吃的話當然做得下去,不好吃的話應該也只是養蚊子... 不過做小吃也沒這麼輕鬆吧? 一大早要起床買菜,整理菜,還要煮菜...遇到鄉裡的惡霸,還要給他欠錢...這還是以您煮得好吃為前提...煮得不好吃的話還是枉然吧?
等您自己個人的定存收入加上房子的租金有達到月收入50~60萬的時候再來考慮吧?
但人家可是辛苦一整期,樓主只是坐享其成而已。如果樓主真的那麼清心寡慾,這個錢,在鄉下農村可能是夠用。
不過閒下來的要找點事情做,不然到時候無聊不知道做什麼,搞不好又想回都市湊熱鬧了。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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