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d wrote:合法的國家都沒發生你...(恕刪) 這個國家人的人都很有想像力,就像重機上快速道路,重機上快速道路前,一堆反對的人說,開放以後一定屍橫遍野。結果開放後呢?一些人擔心以後女兒會說要去賣,這也是瞎猜,而且性工作者一定都是滿18或20歲,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要做什麼當然是自己負責。如果說一人到了這個年紀還什麼都要經過父母同意,那不如砍掉重煉算了。再說一個人的人格養成,父母的言行舉止影響很大,如果父母只會把孩子教育丟給學校,只會給予物質享受,最後孩子會有這種想法,家長還是要負大部分責任,這是父母造的業。
隨便的藍 wrote:如果除罪化還沒結婚的...(恕刪) 大大您對性產業管理真不了解.不用性除罪化,會援的現在就很多,不用等到除罪化.除罪化,反而會打擊元交..性除罪化,又不是代表全國人民可以賣春,大家一起來賣春!不要再說些沒有事實的根據了.現在嫖客被抓到頂多違反社秩法罰錢, 而小姐也是要被抓3次以上才會送去勞改(拘留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收容習藝,期間為6個月以上,1年以下)都是不痛不癢的..只會給黑道左右其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