胱痊滷香釋迦 wrote:
拿去換成現金存起來,
中間價差被兌換的商人賺去,
這樣的問題怎麼辦呢?
其實很簡單呀
3600券就是買民生用品,或者一定要用的東西,或者直接吃東西 (希望加油也可以用)
把原本每個月的支出,省下3600元現金下來
這樣就是"自我換現金"

3600拿去繳稅,就叫做"自我退稅"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vwing wrote:
你確定?
現在很多公司都很慘喔!沒把國外的錢賺進來,只是內部流來流去,景氣就會成長?
乘數效應不是這樣子的吧!
應該是轉給商家之後,商家有了現金週轉,看能不能刺激到對外貿易,把錢賺進來吧!
現在你想呢?園區很多單都接不到了,你光國內消費,錢在國內,左手換右手,右手雖然比較有力了,但還是搶不回別人的錢(1.搶不贏別人 2.被搶者,自己也沒錢讓你搶),那你的總財產會增加嗎?更何況,還有些右手不會搶錢,而是錢進中國……
你確定?(Ctrl +V 真好用)
你可以告訴大家,你經原在那裡學的嗎?
以台灣情況,C佔GPD 約60%,那(X-M)佔GDP 多少呢?
你說"你光國內消費,錢在國內,左手換右手,右手雖然比較有力了,但還是搶不回別人的錢"
左手換右手,那右手有沒有提供勞務換取所得呀
不要以為對台灣的經濟有貢獻只有園區,你把眾多的服務業、金融業...等等放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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