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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劣了--------讓她紅上電視吧


rcat2010 wrote:
光一個公司在哪邊的耿
就不敢回了
其他的就....

大家發言不要太刺激那個"說謊的展業區經理"哦,不然他會威脅要告你哦,我已經
在另外一樓 台南未來發展的看法的第123樓收到他的威脅囉。
起因是什麼呢? 好像是巴頭哥這個尊稱對他太隆重了,他受不了。我以後還是叫他
"說謊的展業區經理"吧,從這棟樓來看這個新名字是有所本的。

至於鬼扯的什麼日本人看到台灣公司就不談生意,怎麼看就像是沒搞清楚狀況只好
找理由來牽拖,就像櫃姐隨便找個薪水的理由發卡,他老還當真的咧。不過也好,
不這樣自我感覺良好,說謊的展業區經理會過得很累。
sillyfish2050 wrote:
你是單純記錯了?
還是在造謠?

...(恕刪)



「來一個我罵一個」,
反正又是冒名、盜帳號對吧?

那可否請教你是單純同病相憐?
還是...?

受託幫該女出面發言的民代好像都沒提到這點耶,
這麼肯定地認為該女怒嗆網友的網路發言不是別人記錯就是造謠,
看來比起那位民代,閣下和同樣一再發言力挺的某展業區經理可能和該女更親密?

陳傻傻 wrote:
我是認為不管謝女是不...(恕刪)



opelisc2000 wrote:
你提舊金山,為何不敢...(恕刪)


因為唸書,我住在紐約兩年.居住地點是Flushing,Queens.
要去曼哈頓,地鐵7號車是我唯一的選擇.
不管是搭哪一號地鐵(ABCQ123456...),只要遇到有年紀大或行動不變的,還是會有人禮讓座位的.
人不多的時候有座位我就坐,人多的時候我會讓座位給需要的人坐.
倒是,如果對象是美國的老先生老太太,有40%的機率對方會感謝但拒絕我的好意,可能他們覺得自己還
是一條活龍吧.

我想,物以類聚吧.心胸狹隘的人看出去的世界也是狹小的,即使是搭車,也只是注意到沒有讓位的情況.
遇到有人讓位的,就自動打馬賽克或視為理所當然馬上就忘記了.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還在講... 都被將軍了還講.
另開一欄去吵吧.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408729.shtml
博愛座要優先禮讓老弱婦孺, 不是博愛座還是可以禮讓啊,
這是國民素質的高度表現, 如果連這種事都得法律規定的話, 那這個國家就蠻可悲的

突然想到一齣電影「大逃殺」...
Mask W wrote:
還在講... 都被將軍了還講.
另開一欄去吵吧.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408729.shtml



那篇報導的撰稿人是誰?
消息來源是?

當要引述有利於自己的意見時,
報紙就成了權威的資訊來源、
記者就不再是只會在01上挖消息了是吧?


rexjian wrote:
「來一個我罵一個」,
反正又是冒名、盜帳號對吧?

那可否請教你是單純同病相憐?
還是...?

受託幫該女出面發言的民代好像都沒提到這點耶,
這麼肯定地認為該女怒嗆網友的網路發言不是別人記錯就是造謠,
看來比起那位民代,閣下和同樣一再發言力挺的某展業區經理可能和該女更親密?...(恕刪)


也沒必要跟你多說什麼, 就引用以下"你自己的話打你自己的嘴臉".


rexjian wrote:
那篇報導的撰稿人是誰?
消息來源是?

當要引述有利於自己的意見時,
報紙就成了權威的資訊來源、
記者就不再是只會在01上挖消息了是吧?


當為了自我臆測條件的滿足,
就連"根本不能確定是誰或那裡來的文字"都能當一種呈堂鐵供了是吧?
sillyfish2050 wrote:
也沒必要跟你多說什麼, 就引用以下"你自己的話打你自己的嘴臉".


當為了自我臆測條件的滿足,
就連"根本不能確定是誰或那裡來的文字"都能當一種呈堂鐵供了是吧?...(恕刪)


那篇聯合報黑白集的文章連署名都沒...
網路上嗆網友的文可是以翹腳女自居。
而且那個綠鞋版友舉的是跟翹腳女毫無關係的另一則新聞不是嗎?
怎麼他蓄意歪樓就視若無睹了?

網路上那篇以翹腳女自居的嗆聲文章起碼還有3~4成可信吧?
而報紙那篇來源情報根本是0。
內容方面,
疑似翹腳女的嗆聲文章差不多是情緒性發洩,
報紙的報導卻是跟已知完全相反的翻案文章,
要翻案的本來就要負更大舉證責任。

再說動機,
在網路上以翹腳女自居嗆網友除情緒發洩外有何好處?
而在法官形象跌入谷底的現在沒來由地冒出一篇翻案文其作用實乃司馬昭之心。

反正你連沒有名字的髮廊老闆、教會牧師都深信不疑不是嗎?
怎麼媒體上自稱髮廊老闆就可信、
以翹腳女自居就不可信了?

做錯事的人是否值得同情原諒,
其事後態度也佔很重要的因素。
假定網路嗆聲確實非本人,
那些代她發言的民代、老闆、牧師為何沒一個澄清?


rexjian wrote:
那篇聯合報黑白集的文章連署名都沒...
網路上嗆網友的文可是以翹腳女自居。
而且那個綠鞋版友舉的是跟翹腳女毫無關係的另一則新聞不是嗎?
怎麼他蓄意歪樓就視若無睹了?


1. 聯合報黑白集不是讀者投書, 是歷史四十幾年的社論, 編者是"聯合報言論部", 明白?
2. 該版友給的新聞連結並非無關, 怎麼該文最後一段"這起「恐龍」變「烏龍」的事件,是一堂公民教育的好教材。所有患有「道德大頭病」的人,都該想想黃瑞華如何因「熱血」而導出這齣司法奇冤記。 "你就視若無睹了?

rexjian wrote:
網路上那篇以翹腳女自居的嗆聲文章起碼還有3~4成可信吧?
而報紙那篇來源情報根本是0。
內容方面,
疑似翹腳女的嗆聲文章差不多是情緒性發洩,
報紙的報導卻是跟已知完全相反的翻案文章,
要翻案的本來就要負更大舉證責任。


一開始斬釘截鐵, 現在是3~4成可信,
就拿這3~4成, 你就能入人於罪?
再說那篇情緒文, 是真的又如何? 是假的又如何?
該女都已經道歉, 也揭露出她個人身心家庭的處境, 旁人多點寛容, 沒必要非置人於死地.

一個幾十年歷史的社論黑白集在信度上比不上一篇不知何物的網路文字, 這是你的選擇.

rexjian wrote:
再說動機,
在網路上以翹腳女自居嗆網友除情緒發洩外有何好處?
而在法官形象跌入谷底的現在沒來由地冒出一篇翻案文其作用實乃司馬昭之心。


這類臆測性言論要怎麼說都行, 只是說的再多, 都沒有意義.

rexjian wrote:
反正你連沒有名字的髮廊老闆、教會牧師都深信不疑不是嗎?
怎麼媒體上自稱髮廊老闆就可信、
以翹腳女自居就不可信了?

做錯事的人是否值得同情原諒,
其事後態度也佔很重要的因素。
假定網路嗆聲確實非本人,
那些代她發言的民代、老闆、牧師為何沒一個澄清?...(恕刪)


1. 要不要髮廊老闆等等為其緩頰的人一一報上個人資料, 再做身家調查並做精神檢測及測謊, 以昭公信?

2. 若有澄清, 對你來說, 還不就解讀成此地無銀三百兩. 再者, 請問你, 要怎麼澄清一件你不知道或是不存在的事?

冷靜點吧, 最後再用那篇聯合報的社論最後一段話共勉之:
這起「恐龍」變「烏龍」的事件,是一堂公民教育的好教材。所有患有「道德大頭病」的人,都該想想黃瑞華如何因「熱血」而導出這齣司法奇冤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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