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shi.chin wrote:
這個人跟郭GUGU是...(恕刪)
fish3932000 wrote:
http://0rz...(恕刪)
這位小姐不曉得您要怎麼個告法?
是要先帶郭姑姑以及當天狠K法佬的在地號稱保護家園幫凶先去屏東警局自首備案再來告01的鄉民嗎?
如果是很好!請先去自首!
從頭看到目前的事件順序:
衝浪>搶浪>郭上岸>烙人>法佬上岸>階梯糾紛>A男勸和>開始圍毆>法佬回國>鄉民首發>郭咕咕不認錯>引發輿論>法佬來信>廠商撤代言&新聞事件爆發>郭咕咕關FB>郭咕咕發聲明道歉>法佬再來信>法佬失聰>護衛隊即將提告?
如果事件一開始知道錯誤就坦然面對,鄉民們會把這棟樓蓋的這麼高嗎?
就是因為一錯再錯鄉民們出自好意才開始蓋大樓!
不然海上一條龍陸上一條蟲這種語言會收起來嗎?
應該發函給交通部觀光局了!局長信箱 tbroc@tbroc.gov.tw
台灣在海外花錢打形象廣告,你們在地的卻圍毆45歲法佬!這個叫做保護家園!
台灣現在產業外移將來靠的就是全力發展觀光!
OK!現在好了!很愛用暴力嘛!什麼較做郭咕咕已經改很多了!終究還是打了不是嗎!?
...
難道這是大家所認識的陽光國度墾丁?
試問誰會想冒著生命危險帶著家人到尺四人人有,隨便烙2百人的地方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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