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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被過肩摔

賣小鋼砲換休旅車 wrote:
如果檳榔西施不要挑釁...(恕刪)


老實說

不管他的意圖如何
不管他是否要收規費
只要他穿制服
他就是公權力
不然你或檳榔攤都可以檢舉他
我是覺緣體!感覺緣分的實體 ,請不要弄錯了
bigmouw wrote:
那我們要不要來賭一下...(恕刪)


那都是你自己的邏輯啊

在自嗨什麼鬼?
怎麼會這樣
一開始就沒有妨害風化問題
警察進去就有問題

還可以站在旁邊看檳榔西施做生意
到底是執行公務還是執行私務
bigmouw wrote:
那我們要不要來賭一下...(恕刪)


怎麼感覺你一直都很氣憤呀~~~~~~~~~~~~~~
goodversion wrote:
怎麼感覺你一直都很氣...(恕刪)


珍惜帳號啊~
真覺緣體 wrote:
我看到女方拍桌子
女方罵粗口
女方出手推警察

不過他穿上了制服
就代表著公權力
他的職責
就是不讓公權力受到侮辱...(恕刪)

我雞婆回答一下

拍桌子之前,警察拿出錄音筆挑釁

公權力還需要限制,例如「搜索令」
這裡挺無聊,退駕~~
bigmouw wrote:
舉例不當妨礙安寧非刑...(恕刪)

我並不認同警察,也不是表達這是不是刑法所規範的事項等
只是要表達的事情 如果只是單純的摔東西並沒有對與錯,但是此例並非如此
他摔東西 只是對警察行為的表示不滿及抗拒,非單純的摔自個東西
不法的事情不是百姓說的算 更不是警察說的算,
當百姓受委屈了 每個人都有如那小姐方式處理,這個世界會變得很好玩.......
那善良古意的老百姓 就自求多福了......
只能說處理方是錯誤的警察,會造成往後處理事情更為棘手.
但更不願看到這種案例,讓大家認為以後遇到警察 這樣處理就對了.........
loranzotrip wrote:
這位警察跟檳榔小姐從室內到室外是因為鐵門開始要關上了, 誰關的呢? 警察爲了自保將對方推出室外, 如果2個人同時關在鐵門內, 怎麼也說不清了, 這位檳榔小姐的行為跟思考深沉絕對是不簡單的.

這更無腦

依照那段影片、警察明顯未經許可跑進私人務業

而且還阻礙西施進去廁所、已經是危害人生安全、跟非法侵入民宅、還有禁錮之嫌

西施要關閉鐵門、那是私人務業、本來就有權關門、員警應該做的事

是自己走出去、然後函送西施、而不是把他推倒再亂摔壓制一通

你這種錯誤的邏輯、只能當你學識跟年紀尚淺

出社會多幾年見識再來吧!
過山雲 wrote:
營業場所不是民宅

沒有私闖的問題阿


是營業的空間才不叫民宅吧!?

客人買個櫝榔並不需要進去檳榔攤內,所以檳榔攤內還是算私宅的,

最好的例子就是當舖.
越是親密的人 越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你的另一半 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真覺緣體 wrote:
所以如果你是那位警察...(恕刪)


副局長不是都有出來說了
都已經蒐證完畢
依法再來逮人或是直接上法院
可以這樣暴力把人家推出去?
然後再壓倒在地?
原來依法行事叫做裝孬
原來不裝孬就是可以把人推出去
然後側摔再壓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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