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田待刮 wrote:宗教是個人的信仰,但...(恕刪) 這個讓我想到以前公司的老闆公司做的好就是神的恩典!!公司做不好就叫大環境不佳!!信仰信過頭就是變的公私不分!!(業務大概這麼想的~~我這麼拼命的做業績,原來都算在神的頭上去了...那大環境不好時..神又在哪裡??)
對於已定讞之死刑拒不執行當然違法難道所有的死刑案都有重大瑕疵廢死聯盟別混淆視聽了廢死聯盟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死刑判決確定後,應由法務部長批准執行,部長可視個案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的可能,而命執行檢察官斟酌,顯示刑事訴訟法立法精神,原本就不認為法務部長只是執行死刑的橡皮圖章,而是為求慎重、避免濫殺,外界批評不執行死刑「違法違憲」是不正確的。(新聞標題"廢死聯盟:不執行死刑 不違法")
站著茅坑不拉屎是怎樣~~想瀆職是不是~~~不要跟我說什麼人權道義啦~~會判死刑難到是我們的問題,那些做奸犯科的也是經過司法的過程,是怎樣!妳王清峰一個人就要否定那個司法流程嗎?妳還不是一個咖勒!!!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妳要怎麼交代!就為了成就妳個人所謂的"王式善念,王式人權"~~~快下台啦!!!這種與人民期望脫節的官員!!!妳以不適任!!!!不要讓我對妳吐口水!!!
JAMES4622 wrote:昨天 我們的法務部長...(恕刪) 我個人是只要能確定司法能100%不會誤判。沒刑求.................有沒有死刑無所謂反倒被誤判而執行死刑,那對這個人的家庭怎交代。就如同228白色恐怖年代。隨便抓隨便判.................
J@N wrote:一人一信讓她快點兌現承諾吧!...(恕刪) 問題一人一命他要選哪一個來替要不要約其他的人權律師共襄盛舉等到44個替完了台灣大概就平靜了因為再也沒有偽善的人權團體來亂了世間得以太平,正義得以伸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