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palicep wrote:
你舉的例子滿差的!!
車禍撞死人跟強姦殺死你老婆或女兒是不一樣的事,一個是非故意,一個是蓄意!!
在量刑上,就算是酒駕撞死100個人,也不會因此被判死刑的!!
我覺得這例子舉得很好耶~
車禍撞死人都會被判死刑 你開車會不會小心一點?
知道跨過某條界線後會被死刑伺候
雖然不是100% 但是絕對有恫嚇的作用
一樣米養百樣人
絕對有喪心病狂的人不怕死刑會殺人
但是也絕對會有因為懼怕死刑而收手的人
taichung kan wrote:
管理員只准天氣預報考...(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那前總統於民國96年...(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你96年上線當時是前政府執政...(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前總統減刑所造成,冤有頭債有主,請批(恕刪)
taichung kan wrote:
我考古提前總統減刑及綠營也主張...(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