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曾經在圖書館被便衣刑警要求拿出證件,他拿出警察那張卡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我叫他再拿出來給我驗證,我拿到手後正反面仔細看了約20秒,然後打電話給110開使慢慢核對審查花了不少時間, 還回後,他們看了我的證件看完就走, 屁都不敢放一個
張不不 wrote:警察會不會太過仗勢欺人了點?她才剛滿二十歲耶!(恕刪) 住滿台灣二十年了,應該很清楚條伯的嘴臉。刑法滿十八就要完全為自己行為負責了,包括言語、舉止等等。年輕小女生跟脾氣不好的條伯衝個性,那沒完沒了。請找有力人士泡茶請安。
ankochiu wrote:很多人沒注意到在幾百...(恕刪) 弱弱的問一下。。。現在結果怎樣?畢竟警察的名字都出來了。。學生的名字也出來了!總得要有個結果來跟大家說一下吧?ps:我沒有看完八十多頁。。。。因為真的太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