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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很抱...(恕刪)

這算是台版的永不妥協了,若不是樓主堅持這麼久,
不良食品商這樣誇張的嘴臉可能都不會被法律制裁。
話說也很久沒再買維大力,應該會持續抵制下去!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很抱...(恕刪)



jingfu wrote:
這算是台版的永不妥協了,若不是樓主堅持這麼久,
不良食品商這樣誇張的嘴臉可能都不會被法律制裁。
話說也很久沒再買維大力,應該會持續抵制下去!


幫高調! 從廠商強硬的回應消費者後.我就不再買這牌的產品..也告知親友這家廠商的高傲姿態...
什麼~居然5年了~~天啊~有夠漫長的

我都快忘光樓主的事情經過了,
但是就是沒忘記絕對不再買這家的產品 ~

沒想到至今已經滿五年啦,天呀,過真快.....

不知蔡副總目前還是啥態度 ? 依然故我嗎 ?

KevinYu0504 wrote:
我都快忘光樓主的事...(恕刪)

過了五年,正常高昇了吧?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很抱...(恕刪)


正義,終究得以申張。

Ailio wrote:
很爛的公司
繼續無限期拒喝中
我相信這不是生產線出問題
但是也不會是樓主造假汙衊
廠商一直要告倒樓主 我覺得這種心態 就讓我覺得這個公司沒支持的必要
不懂檢討改善 只會說是別人的問題 這樣的公司做出來的產品會好?
順便備份一下 死不悔改的維大力聲明稿
來源 http://www.vitali.com.tw/index.php/news_i/news_number/281/
重點是最上面那幾句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做過必留下蛛絲馬跡!這2年多來,由衷感謝桃園法院檢察署、板橋法院檢察署及高等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們,辛苦的偵查辦案起訴了被告,雖然最後與法官見解不同,讓被告李世超Jerry躲過法律責任,但本公司依然相信台灣社會的良知應該是存在的。只是一時未得到彰顯。"
至於下面質疑我覺得沒啥問題 但是公司不去找真正的元兇
硬要說是消費者栽贓 這算甚麼心態?


太可惡了

繼續拒買維大力公司各種產品!!!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很抱...(恕刪)


~恭喜
很少出來回文,但這邊陸陸續續也看了五年!!
恭喜樓主...
突然的驚喜很不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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