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給你現金,很多人會直接存起來進銀行,這樣子就完全達不到刺激消費的目的。
使用消費卷的目的就是限定你在一定期限內要把這筆錢花掉,至於用卷還是用卡,都
只是行政手段而已。
有了第一筆的消費,商家賺了錢,老闆員工第一線受惠。這些第一線的商家口袋賺
滿了,老闆和員工就能去向其他商家買東西來滿足自身的需求。這樣子一棒一棒地接
手下去,這些人所創造的產值總和加起來,比國家發出的消費卷總值要大許多倍,這
就是乘數效應,也就是行政院想要達到活絡經濟的目的。
如果只是退稅或發現金,在目前景氣低迷、賺錢不易的現況,再加上國人的儲蓄習
慣,真的會把錢拿出來花的比例有多少呢?是不是很大一部份的人就直接存入銀行?
這樣子就完全不會發生剌激消費的作用。
之前新加坡的退稅是因為政府收稅之後管理得當,手中握有太多的現金,加上目前
並無急需的大型公共工程的花費,與其留在政府手上,不如當「股利」一樣發給納稅
人,順便也可以有「部份」剌激景氣的作用。和目前政府舉一屁股債、還要想盡辦法
剌激消費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至於為何新加坡能有那麼多的現金可發,是另一個主題,和消費卷或者是退稅的討
論不相關。
Never too late to learn.
每年繳稅一毛也沒少繳過
即使不讚成這個方案
有錢拿當然還是要拿丫
我不拿就被別人拿走了
至於舉債的部份
中華民國政府有那一年是沒有欠債的?
我現在繳的稅也有一部份是拿來還以前的人欠的債丫
所以現在政府舉債以後子孫還
也沒什麼不對
要不然如果在我退休前政府把以前的債還完了
以後繳稅的人都不用還政府債
那對我也不公平
為什麼我繳相同的稅得到的就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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