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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的"以德報怨"在司法層面上不僅發揮不了功能夠使得受害者與家屬無法受到應有的慰藉..
以直報怨---才是司法人員該野的認知與態度.
至於那些無聊的偽道與人權團體在那雞貓子喊叫.無病呻吟似似而非的歪理聽聽就好
層次上的落差是沒有辦法輕易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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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惡魔 wrote:
那些贊成廢除死刑和滿...(恕刪)
就算 2012 年廢除死刑...
那麼 2012 年之前的死刑犯都不適用於此法
同樣應該要處決!!
法律不是都這樣訂的嗎?!
例如七月所公佈的新法,但七月之前所犯的罪都不適用於新法。
法務部長... 這點妳應該懂才對!!
那44名死刑犯.... 該執行的就趕快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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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影隨行 wrote:
我對你會說出這種話...感到不可思議....
當你看到被害者家屬.或有兇案時...你會沒有同理心或正義感.同仇敵慨..亦或是當看新聞或看連續劇?
依法判死刑,當然沒有錯;
而且我也強烈贊成依法執行死刑。
可是有些人主張將犯人「凌遲」「鞭打致死」,
這不過只是希望犯人可以「在痛苦中死亡」而已,
跟「同理心/正義感/同仇敵慨」有什麼關係?
說真的,就因為新聞報導中陌生的被害人/被害人家屬太可憐,
就應該用同理心去恨陌生的罪犯,
就應該同仇敵愾讓陌生的罪犯受盡折磨而死,
這就是正義嗎?
大家不過就是想看「血債血還」而已,
並從犯人流出的鮮血之中得到些許的快感。
我當然也希望殺人犯都能在死之前徹底感受被他殺害的被害人的痛苦,
可是這不是因為什麼「同理心/正義感/同仇敵愾」,
這只是為了滿足潛藏在內心深處的嗜血本性。
說真的,陌生的殺人犯跟我真的沒有深仇大恨,
我之所以希望陳進興被執行死刑,
除了他罪有應得,
還有就是他的行為,
讓我感到「可能會變成下一個受害者」的威脅,
所以他必須死,
跟白冰冰的眼淚的關係並不是那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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