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1新聞====
涉毆傷計程車司機的日籍男子友寄隆輝昨晚表示,第一時間沒說清楚是為配合Makiyo經紀公司。
Makiyo經紀公司今天反駁,並表示:「打人出來道歉,這還需要教嗎?」
友寄隆輝昨晚接受電視節目專訪表示,一開始他就想出面把事情經過講清楚,並想直接認罪,但怕影響Makiyo的演藝工作,才聽從Makiyo經紀公司「享鴻娛樂」安排,包括第一次的記者會、律師聲明稿。
Makiyo經紀人王宇笙今天說,記者會確實是經紀公司建議召開,但打了人出來道歉,這還需要教嗎?「若我們要騙人,會笨到叫他先去警局作筆錄再出來說謊嗎?」
王宇笙並指出,聲明稿是友寄當時委任的律師幫忙擬的,「委任律師有可能不讓當事人知道聲明稿內容嗎?」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ma酒醉毆人事件媒體大力關注,政論節目專題討論,每天一定有事件作文新發展,今天發生的虐死童命案卻只花不到各節新聞五分鐘....更沒人在意社福機制的不健全。
跟以前的台鐵搞軌案一樣,花了多少媒體關注殺了台灣觀眾多少腦細胞,最後僅僅是烏龍案。
妓者們媒體工作者們無腦,觀眾也要跟著無腦?
打人又如何?就算打死人又如何?一點都不重要,半個小時就能完全討論完前因後果的事件,搞得像要打完十八套功夫才行。事件處理完能為我們帶來什麼?不就酒醉鬧事打人嘛,僅僅平常刑民事而已,只是事件是明星具有戲劇張力可以寫好幾天新聞做好幾天節目如此而已。
政論節目不是更應該花時間討論被虐兒的社福機制,加以立法修法,強化社會局科的權限施法行法才對?
以ma議題做節目罵罵爽有何用?能阻止再有人喝酒鬧事打人?
一些資深名星好意思大放其辭,如果做錯事或兒女做錯事還不是在鏡頭前龜的跟什麼一樣,像吸毒藝人在吸毒時一定很爽很high,只有被抓到時才會心裡:『靠疼啊!又被抓!』情急掉眼淚,掉眼淚就是真心悔悟?任何人都一樣,僅僅只是抱著僥倖心態者被抓到龜起來哭而已,沒被抓到前可樂的很,馬照跑舞照跳。
如果其他案件媒體們能像處理ma事件這般如此用力用心追根究底,那才是中華民國的福氣。
我砲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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