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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這件事是為了讓大家知道

現在經濟有多差, 工作有多難找, 錢有多難賺

一個念法律的, 還要為了6000塊, 上新聞, 被罵...

不該檢討一下, 整個社會問題嗎?
一開始撿到 歸還 不拿紅包 一切事情不就沒有了嗎 ?

學歷高 不懂人情事故 不會將心比心 那國小的倫理與道德是不是該重唸了 ?

faceless18 wrote:
給三成很好啊有這個法...(恕刪)


給個車馬費跟飲料或者請吃一頓就夠了

法國魚丸 wrote:
http://www...(恕刪)


如果是做善事捐錢..那何必一直強調他是法律系畢業的???

為的是拿那6000元??

QLuNa wrote:
貧婦這樣上新聞一鬧就...(恕刪)



妳又知道有人捐款給她了?
妳有捐嗎??

天使的翅膀001 wrote:
我反而覺得那討那60...(恕刪)


這位"天使" , 改天你掉錢了, 如果沒有人還你, 照你的說法,那也是是天公地道....
我覺得還是先依照法律吧...
但不知道該條法文的正確解釋是什麼??
是拿到錢就一定可以要求拿3成嗎??
如果是的話錢還是應該給人家...
可能會有善心人士幫忙該婦人...


PoshiTV01 wrote:
明明當下在電話裡面說...(恕刪)


所以你是潘女??
SymphonyHarp wrote:
這件事是為了讓大家知...(恕刪)


我覺得是媒體病了
用輿論來欺負一個沒做錯事的女生
撿到錢送警局~並按照法律與失主討要報酬
何錯之有?
人家讀法律就要應用到社會上現實生活中

難道
對方是有錢人~要三成就可以~合理~??
對方是窮人~要三成就不行嗎??

要怪也是怪當初為何立這個法的吧?

那以後窮人去竊盜 搶劫 要不要判輕一點???
反正他生活很痛苦 還有家室要養耶

閨蘭葩卉 wrote:
狗血媒體平常風格如何...(恕刪)



我也覺得台灣是個很奇妙的地方
竟然有你這種奇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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