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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可以說一個故事了,記者應該做一次追蹤報導,讓大家可以知道過程及這家廠商.
謝謝Jerry的奮鬥不懈, 才能讓大眾看到整件事情的始末
總算法官給你一個合理的交代了, 辛苦辛苦~~~
去吃碗豬腳麵線吧~~
已經五年了,版大辛苦了.默默支持,扺制南亞食品.
神串留名朝聖,

並警惕自己,毋忘鋼鐵人養小鳥。

sony9 wrote:
終於可以吃蓮霧慶祝了!!!...(恕刪)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樓主加油!!

可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哦~~~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奮戰不懈,
小蝦米終於也贏過大鯨魚

希望那些無端被台電誣指竊電的小民也有終獲伸張正義的一天。

jerry3410 wrote:
大家好,我是jerry...(恕刪)


恭喜!

終於正義得到伸張阿~

辛苦了Jerry兄,雖然不知道維大力還有沒有臉再上訴,但這個事件,值得在台灣食品衛生的歷史上記上一筆阿!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iamdarlong0315 wrote:
加油!辛苦您了!...(恕刪)


恭喜樓主勝訴!

蔡總繳罰金也才12萬!對他來說不痛不癢!問題是前科紀錄!?料想必定還會上訴吧?!
台灣司法 小老百姓能信嗎…………………………



我只擔心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豬腳麵線。

但還是恭喜版主。





繼續自動自發的拒買維大力相關產
Do not pass by like a 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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