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日 wrote:以上四點,個人就所得...(恕刪) 這是再幫江國慶的第二次鞭屍?天理昭彰 !基本上會讓人覺得之前涉嫌刑求取供者如陳部長者流會欣慰有人如此這般幫她辯護的但說實際這些人晚上能睡得好? 有人會相信????????
希望有些人啊,不要~愚蠢當聰明!好嗎?“未審就先判,跑去向江國慶一家道歉”...我可以同意!但一直拿那很明顯不合理的對話來做論點?這腦袋跟那對話一樣吧?!當年不要說軍法,就算在司法上的偵查,特別是在警方方面的鑑識技術,都可能還不是很好,而軍中那種封閉且自大的心態,更讓他們完全的自我感覺良好,以為一些體液,一些血跡驗一驗,就是了?!為什麼父子會客時語無倫次?為了避免家屬有其他干擾作為,勢必要被迫說一些話來看能否消彌家屬想反抗的想法,但他卻又十足不甘心,所以這話,只要身為當事人一聽,就知道有問題!有沒有被刑求?有沒有犯案?這不是每天的吃喝拉撒,怎可能忘記?所以“不知道”、“忘記了”、“應該沒有”,去推前面有沒有被刑求的回答,還看不出來嗎?抓到許榮洲即等於江國慶無罪是假象?許的自白,說明不只一個,那他說的另一個是誰?就算有,許的自白有說是江嗎?而江的自白一但非出於自願,他就必須照著那自白開始演,才能符合自白,你不懂啊?你反對廢死吧?!但你這種作法,連我也反對廢死的,也看不起!
《3》案發當時,軍方曾將許榮洲之DNA、掌紋送驗、亦經偵查單位偵訊、並移送調查局測謊,只因許榮洲之精神狀況有問題,調查局測試人員曾虛構一個案情,不需威逼即可獲得其自白,因此被調查局判定其「不宜測試」。由以上看來,軍方確曾把許榮洲列為重要嫌疑犯,進行一切該有之偵查,只是最後結果許榮洲DNA與該扣案之衛生紙不符,測謊被調查局判定為精神狀況有問題「不宜測試」,掌紋當時亦經調查局化驗不符,雖今日再複驗確為許榮洲所有,然此乃調查局之失,與軍方何干?是故倘若最後結果,許榮洲確有涉案,則軍方是有造漏網之魚之失,但亦須等法院三審定讞以後;然許榮洲確屬犯案與否,尚在偵查階段,猶未經法院審理判決確定,監察院豈能未審先判,先確定許榮洲為真兇再據此譴責軍方『漠視許榮洲不利證據』以為糾正?監察院此舉明顯為『先射箭再畫靶』,讓人有自設立場之憾!。《4》倘若當時軍方真有延緩提供許榮洲之各項資訊予台中地院之事實,除非最後結果為許榮洲涉案,然戊女童遭竹竿性侵案,日前經檢方比對許榮洲DNA後,已經確定排除許榮洲涉案。監察院怎能亂導因果,胡為指控軍方乃為導致該案真兇未獲之因?由以上幾點看來,監察院明顯只在混淆視聽,藉大眾盲目之心態,遂其為江國慶脫罪之目的,其公正性何在?
關於證物衛生紙,本人嚴正質疑,調查局當初絕無可能把鼻涕、口水之類的「體液」化驗成精液之可能。比照今日之說法,證物必須要有「精斑」之成份才能認定為精液,則當年勢必有化驗出「精斑」成份,否則調查局如何能認定其是精液?既然當初有「精斑」之成份,而15年後化驗不出「精斑」,是否因為《1》時間因素:比如微量精液置放15年後「精斑」會完全消失或化驗不出,或與衛生紙、血液等發生化學變化,或有其他化學變化之可能。《2》保存不當:是否因保存環境潮濕或遭環境污染,以致破壞「精斑」。《3》有人做弊:今日之化驗結果是否可能有『人為做弊』,有人想藉『製造冤案』遂其個人目的。
今天監察院的糾正文裡有沒有確定江國慶無罪?‧‧‧沒有!!檢方雖把許榮洲列為涉嫌收押,但有無確定排除江國慶涉案?‧‧‧也沒有!!然而全國上下幾乎都被檢方、監察院與媒體所誤導而變成江國慶的家人,對於江國慶不利之證據選擇視而不見,甚至『不願見』,即使本人把證據攤在眼前,亦無人肯花心思去想。嗚呼,原來大家不是想瞭解事實真相,只是想為江國慶翻案!
慧日 wrote:由以上幾點看來,監察院明顯只在混淆視聽,藉大眾盲目之心態,遂其為江國慶脫罪之目的,其公正性何在? 看來你也犯了你所謂的先射箭在畫靶,你為何一直強調軍方司法無缺失?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法律原則,當初軍方為何草草結案,匆匆處決?而不去深究其中之疑點呢?就算有共犯,你為何就篤定是江國慶呢?你為何就一定認為江國慶有罪,而大家都是盲目為江國慶脫罪?當初認定是江國慶的精液衛生紙現在卻是其他體液,你有何解釋,在鑑識結果未出爐前,軍方即立刻定義其微擦拭精液的衛生紙?請問這叫無缺失?這是司法人員該有的辦案態度?今天如果這個案子鐵證如山,並不會造成這麼大的迴響,而是其中疑點重重,而當初審判的軍方司法人員卻提不出合理的解釋,才會是社會大眾觀感不佳吧!如你前篇所言,往後司法人員要如何辦案,難道你希望之後有案件發生,司法人員隨便找個人來擔,管你疑點有多少,我說是你就是你!!!然後匆匆把你滅口嗎?那我寧願現在痛一次,把一些壞掉的釘子拔除,將來或許我小孩也會去當兵,我可不想每天提心吊膽,擔心哪天軍方通知我領回屍體,而罪名是莫須有!在你說的那些論點之前,難道你不覺得現在攤在大家眼下軍方所提出的種種很矛盾嗎?你現在所做的不就等於無視這些矛盾,而再次將江國慶鞭屍?
慧日 wrote:今天監察院的糾正文裡...(恕刪) 案件中的跡證你確實看到、看過了嗎?如果你有,你罪該萬死,因為除了偵辦的人員,誰能看到?而可以看到的人,能來這邊說這麼多嗎?所以,大家能夠看到什麼證據嗎?你又看到了什麼證據?證據只有報導裡的這些嗎?可笑之至,看報導來這邊說一堆廢話,然後批評別人看報導受媒體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