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0fs wrote:請一定要引進新加坡的嚴刑峻法對於確實犯罪者的人權請放在後面這樣無端致人於死的垃圾是沒有人權可言的 最好用"狗頭鍘" , 卡扎,卡扎.犯罪率會大大下降吧.執行的時候要讓監獄裡的弟兄觀禮.這樣不用輔導每個人都不敢再犯了.有些人都已經泯滅人性,還跟他說佛祖上帝的,他會信才有鬼.讓他死了自己去證明吧!
說到警察,不知道大家記得白曉燕案子的其中一位警察嗎?在因追擊林春生時,五常街槍戰,其中一位警察在授勳時,主動發聲,說他不能受勳因為殉職的同仁,功勞被吃掉了。我很配服那位警察北北的見義勇為。這一次,警察的破案壓力一定很大。就算抓到那幾名「短命仔」到最後還不是被台灣的法律放出來。其實,他們無力感也是很大的。十個抓到的「嫌犯」總有一兩個是熟臉孔。就是因為台灣的法律。板上有人說,早期台中在取締飆車族的精彩畫面,小弟也有印像當時看的血脈噴張,看警察直接包圍,齊眉棍一掃,就有一兩台倒地,然後衝上一陣打。只有一個字~爽~就有如當時國民黨對早期黨外人事的陣壓一樣精彩。為什麼現在不行呢?如果是在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伊郎、南韓、這些人不是頭破血流就是被軍隊步槍打死當然啦,這裡是台灣,不能醬子比。但是美國,如果集會太囂張,沒有申請之類的,還是一樣,棍棒伺候。在歐美,不論是G8、G7,外圍示威團體太超過,一樣棍棒齊飛。台灣就是有個怪現像,軍中也是。只要有出了問題,被人拿出來講,不問什麼原因,反正以後這件事就不能作。國民黨以前對黨外人事用警察陣壓,現在民進黨長大了,進國會了。所以,在台灣以後就不能用警察出來陣壓任何事。那怕是飆車族也不能了。如果真的要作全套的,那小弟還有一項建議叫國安單位,調查局去慢慢的,滲透到各個黑幫、飆車族、犯罪集團跟詐騙集團裡然後要抓飆車族的話,先摸透每個人叫啥、父母是誰。最後包圍時,請出那些父母,然後每人發警棍跟盾牌。請他們上,不要在最後才在靠北警察打人、警察執法過當。以牙還牙不能解決問題,但是至少大快人心,且作到警惕作用。
西門大俠 wrote:我是01的站長chi...(恕刪) 在新竹活了快20年看到這樣的案子其實反映出社會欠缺的一面..我姐學建築在LA攻碩士時發表一篇研究,是關於公共設施及青年犯罪的探討.研究顯示,在公共設施如籃球場,排球場多且照明完善的社區,青年犯罪率低,但公共設施較差的地區,犯罪率就高很多.新竹雖自封為幸福的城市,這案子就可以打林市長一個大耳光了,況且市長你還是新竹熱血高校的校長吧,除了做一些面子的工程,請多半一些比賽,讓年輕人有地方發洩,而不是沒事就學老子的樣子酗酒.中輟不能怪他,因為他家可能有問題,但殺人可能就是被社會一些壞的方向給污染了.社會欠缺了一些幫助他們的資源,年輕人也走錯了一步.除了槍斃它們,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雖然嫌犯已經抓到了,如果不是瑪應酒和料聊椅出面施壓,這件案子也不會這麼快破案,那麼還有一堆未破案的受害者和家屬情何以堪,飆車族橫行,無視王法,就算抓到,以後出來了還是狗改不了吃屎,判死刑根本起不了作用,必須有罰則可以讓他們真正嘗試到切身之痛,讓他們體會在死亡的邊緣掙扎是多麼痛苦,鞭刑是最有效的解決之道,鞭一下皮開肉綻,灑鹽巴泡鹽水,痊癒後,再鞭一次,依罪行輕重增減次數,碩士孝子一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