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奇一 wrote:打人是小事!!少東被搭肩是大事~~好怪的邏輯喔~~等級不同的想法真的不一樣也 任何人被人打, 都是大事任何人被圍, 被陌生人蓄意碰觸侵犯身體自主權也是大事不管被侵犯的是少東或遊民這邊沒有人說打人是小事大家只是說侵犯身體自主權也是大事打人和侵犯別人身體自主權是兩個不同的錯而已而兩個錯不會變成一個對比較奇怪的是一些人到底是頭腦不清楚, 還是故意要模糊焦點故意提不相關的事像故意提少東被搭肩是小題大作, 那一般人車被攔下被無故強行搭肩是小事還是大事?少東就不可有人權嗎?大家在討論圍場搭肩被告的事情時又硬要提幾天前發生的事(錯事), 試圖證明後來的錯不是錯或該被接受容忍這又是什麼邏輯呢?你可以解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