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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樓有法國人訴說當日的情況)墾丁就是有這種人,在破懷台灣人的形像!請大家一同來譴責吧!

加油!!!
希望能突破100篇
給這個姓郭的一個教訓
時代已經不一樣了
做壞事的人要小心
不要以為自己是貓科動物
在路邊灑泡尿就以為是自己的地盤

舉頭三尺有鄉民
慎之,慎之

墾丁那邊到底是怎麼樣的衝浪文化啊?
怎麼會發生這種誇張的事情

海上的事, 帶上岸上
竟然還用糾眾暴力圍毆的方式...

希望我家人別看到這則新聞,
真的完完全全把衝浪污名化了.



素大帥耶 wrote:
加油!!!
希望能突破100篇


大帥應該是指100頁吧?!

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回信!
這封是確認他們已經收到我發過去的檢舉信函!



接著等看看後面回覆! 持續追蹤!

ps. 烙100~200人喔?! 真的當自己是角頭喔! 這一刀補得真好! 有你的!


pchcme1225 wrote:
undefined那...(恕刪)

郭GUGU一次可以叫一兩百人有什麼了不起,
你知道在mobile 01一次可以叫多少人嗎?
多到可以讓你尿褲子。
pchcme1225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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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人部知道頭尾

GUGU雖然打人不對

但他是聽到他被罵

你們被罵會怎樣?

她都道歉了?

還吵這個 真的不懂捏 她是我同學的哥哥

我看警察也沒啥用

他隨便叫都可以叫個1.2百個人或是更多


pchcme1225 wrote:
不要只知道GUGU打人

搞清楚事情好不好?

搶浪? 那叫白目

在外國就直接被開槍了


Gugu真的是你同學的哥哥?

個人相信這篇絕對不是當事者要大大你上來發文的,因為真的是幫了一個天大的倒忙。

一般人被罵,頂多嗆回去,只有少部份的人會用找一群人把對方打爆這種方式來處理事情。而且,人家真的有罵到他嗎?誰說的話真一些呢?是打人的人,還是老外?他的朋友選擇相信他,但其他的人可不見得聽得下去。

個人倒是想起金庸小說筆下的「郭芙」,他把楊過的手給砍了以後,也在想「他也弄彎了我的長劍了啊,而且我也被罵得這麼慘,還不夠嗎」?這和你的說法可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話說回來,怎麼看起來好像是你好不容易抓到機會上來明挺暗插刀,趁機報老鼠冤的?是怕Gugu這次還不夠慘,所以故意上來再次激化旁觀者的怒氣嗎?

還說他隨便都可以叫個1、2百個人或是更多?把警察和公權力視為無物並激怒旁人,這就是你們挺他的方式嗎?

若是墾丁和那邊的衝浪人被污名化,只能說大大您這次的發言也有貢獻。我們這些小老百姓,那裏知道在墾丁大街或是在海灘上擦身碰撞到的人,是不是你說的那「1、2百人」的其中一人?萬一不小心,又被一群人打到爆怎麼辦?還是少去為妙,你說是吧?墾丁的人會感激你的說法呢,還是有別的想法?

另外,別把自己處理衝突的方式合理化。外國怎麼做,不表示你們也可以在台灣用類似的方式處理。更何況,大大你只是想把連外國的衝浪者一起拖下水而已,醬子這次的事件就是正當的嗎?

個人相信GUGU現在很需要你們這些朋友的支持,但大大你用的方法絕對是錯的,只會更嚴重的讓他和墾丁以及那邊的衝浪人受到了更多的傷害而已。

聽得進去也罷,聽不進去也罷。大大你好自為之~~
pchcme1225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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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人部知道頭尾

GUGU雖然打人不對

但他是聽到他被罵

你們被罵會怎樣?

她都道歉了?

還吵這個 真的不懂捏 她是我同學的哥哥

我看警察也沒啥用

他隨便叫都可以叫個1.2百個人或是更多



又來了!好大的口氣啊!

護衛隊說話的水準怎都是如此?怎麼動不動就是要比人多的啊??

現在我知道了,要想在墾丁能衝浪的,如果沒辦法繞人繞出200個以上的,別去衝喔!

會出事的!!

LibraC wrote:
大帥應該是指100頁...(恕刪)


希望這不只是官方的制式化回覆....

heysong wrote:
目前收到的消息是,那位被害人左耳失去聽力,希望只是短暫的!
至於被害人提告的問題還沒有明確的答案!

郭先生!你太屌了吧~
你們一伙人逞兇鬥狠的行為,害得一個40多歲的法國人,沒了聽力!
真的是人神共憤!上天一定會嚴懲你們的!!
打人已經不對再先!盲目的護主部隊還目無法紀的說:要烙1、200人沒問題!我看了笑出來!!!哀~~有些人真的是盲從...可恥..無知到極點!!墾丁的法律是自己訂的喔!烙人!01隨便一呼也幾萬人!比烙人....真好笑!!!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這些小毛頭到底是懦弱
不敢釘孤支
還是太膽小
打人還要找同伴壯膽

滿口衝浪文化 衝浪規則
要不要出來講一下你們口中的文化跟規則是啥!!!

早期一些衝浪前輩所教導的規則 (國內外均通用的內規)
到底還有沒有人知道

"海中發生糾紛
自己岸上解決
"
這應該很容易懂
有糾紛要打架....一對一解決

以及
"罪不及浪板"
一個"真正"的衝浪手
浪板是小老婆
同理心之下
絕對不能傷及對方的板子


難道是我已經脫節太久
該內規已經變成

"海中發生糾紛
烙人岸上解決"
以及
"浪板連帶處分"了嗎?
SHIT HAPP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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