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s wrote
除了早已決定拒買或繼續買來喝的消費者外,對 於選擇觀望者,不論他們後續的決定是買還是不 買這項產品,在可變因素消失的情況下,不就回 到常態了?
抽煙會致癌,還是有人抽
美牛瘦肉精,還是有人吃
會因為打官司而觀望??? 想太多
原本顧客中斷消費,是不會回來的,無論是放棄喜好或被其他碳酸飲料或替代性飲料給取代
cigs wrote:
當各位覺得自己的留言有意義時,我打的字就隨著你們的留言而有意義了。。。
像這種真象無解的情況,最後不回到市場機制,難道要回到未來嗎!?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大方點好嗎?1/10阿莎力點
我不會跟你賭的,賭博是犯法的喔
不過如果廠商敗訴,我願意拿出2萬台幣做公益表示我的歉意
樓主敗訴廠商如果求償,你應該也願意拿出求償金的1/10出來做公益吧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反觀這一年多來幫忙推文的,打些簽名檔一直把這篇頂上來的人,不也都落跑居多
再者當初那個要捐兩萬的也躲起來
反正我每天都有在看這棟啦!持續關注....
quattro0083 wrote:
真相一:螞蟻出現在罐子裡。
真相二:消費者被維大力控告。
真相三:在這個版上有人不停指控被告的消費者確實具有”未經查證就散佈不實言論”的行為,並且聲稱若若是維大力敗訴他要捐款兩萬元。
真相四:法院判決下來的結果是被告的消費者並無”未經查證就散佈不實言論”的行為。
真相五:當初聲稱要捐款兩萬元的人現在躲起來屁都不放一個。
quattro0083 wrote:
真相一:螞蟻出現在罐子裡。
真相二:消費者被維大力控告。
真相三:在這個版上有人不停指控被告的消費者確實具有”未經查證就散佈不實言論”的行為,並且聲稱若若是維大力敗訴他要捐款兩萬元。
真相四:法院判決下來的結果是被告的消費者並無”未經查證就散佈不實言論”的行為。
真相五:當初聲稱要捐款兩萬元的人現在躲起來屁都不放一個。
Revenge wrote:
這不護貝還行嗎
icewalker wrote:
桃園移轉管轄板橋...找到自己人了!
對台灣司法早已死心,
皇后是妓女也不怕人笑...
Revenge wrote:
samsung、HTC、友達等這些公司官司纏身,原來這些年來一直都不是市場常態
還是先去了解一下什麼是市場機制吧
Hope`& wish wrote:
暈...
你還一直在螞蟻問題上打轉 是鬼打牆嗎?
一堆人都跟你說了 是態度問題
廠商態度就是有問題邊是有多少人在意螞蟻問題而觀望要不要再買維大力?
quattro0083 wrote:
等一下!在判決結果出...(恕刪)
cigs wrote:
這整件事的源頭就在汽水裡有螞蟻,如果沒有這罐螞蟻汽水,哪來後面那麼多問題呢?難道在這棟大樓裡只能一言堂式的說廠商的態度問題嗎?廠商的態度問題如你所言一堆人都有不買拒喝的決定了,這也就是廠商為了自己的態度所要自負的責任。但真正的核心還是在於這罐有螞蟻的汽水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到現在都無解啊...在兩造都沒有證據證明問題出在對方的同時,當然許多人只能在態度問題來說了。
cigs wrote:
這整件事的源頭就在汽水裡有螞蟻,如果沒有這罐螞蟻汽水,哪來後面那麼多問題呢?難道在這棟大樓裡只能一言堂式的說廠商的態度問題嗎?廠商的態度問題如你所言一堆人都有不買拒喝的決定了,這也就是廠商為了自己的態度所要自負的責任。但真正的核心還是在於這罐有螞蟻的汽水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到現在都無解啊...在兩造都沒有證據證明問題出在對方的同時,當然許多人只能在態度問題來說了。
MD-dennis wrote:
~ 早安 ~ 嘴砲很好丫
~ 只是一審結果出來你有上線沒出來嘴砲一下.....怪怪的唷!?
MD-dennis wrote:
上訴這檔事不知道維大力做了沒 ~ 超過上訴期限是不是就等於定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