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的發展最後走向了司法程序,難免會影響到部份觀望者的決定...現在一審判決雖然下來了,但是真象依然無解。如果廠商不服這個判決,又沒有在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板院(不是上級法院哦)提出上訴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現在還有機會)這個沒有真象的判決就塵埃落定了。除了早已決定拒買或繼續買來喝的消費者外,對於選擇觀望者,不論他們後續的決定是買還是不買這項產品,在可變因素消失的情況下,不就回到常態了?
cigs wrote:這個案件的發展最後走向了司法程序,難免會影響到部份觀望者的決定...現在一審判決雖然下來了,但是真象依然無解。如果廠商不服這個判決,又沒有在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板院(不是上級法院哦)提出上訴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現在還有機會)這個沒有真象的判決就塵埃落定了。除了早已決定拒買或繼續買來喝的消費者外,對於選擇觀望者,不論他們後續的決定是買還是不買這項產品,在可變因素消失的情況下,不就回到常態了? 這不護貝還行嗎samsung、HTC、友達等這些公司官司纏身,原來這些年來一直都不是市場常態還是先去了解一下什麼是市場機制吧
cigs wrote:這個案件的發展最後走向了司法程序,難免會影響到部份觀望者的決定...現在一審判決雖然下來了,但是真象依然無解。如果廠商不服這個判決,又沒有在判決送達後1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板院(不是上級法院哦)提出上訴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現在還有機會)這個沒有真象的判決就塵埃落定了。除了早已決定拒買或繼續買來喝的消費者外,對於選擇觀望者,不論他們後續的決定是買還是不買這項產品,在可變因素消失的情況下,不就回到常態了? 暈...你還一直在螞蟻問題上打轉 是鬼打牆嗎?一堆人都跟你說了 是態度問題廠商態度就是有問題這邊是有多少人在意螞蟻問題而觀望要不要再買維大力?
桃園移轉管轄板橋...找到自己人了!對台灣司法早已死心,皇后是妓女也不怕人笑...jerry3410 wrote:我是jerry謝謝大...從去年6月桃園開庭,到8月初桃園檢察官當庭告知在8月底會有結果,然後等到了今年3月突然收到了移轉管轄的通知,變成由板橋地檢署偵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