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man3143 wrote:頂一下,不要讓這件事...(恕刪) 已經有感覺要被搓掉了...而且看起來這裡面有一些人還真的很難人肉搜索,我到限在還是很想知道這一堆人現在在準備怎麼辦?不用羈押不用凍結帳戶? 從這裡就已經看到會被搓掉的前兆了,根本無心要辦。一直在攻最大咖的幾個, 那下面也一堆很恐怖的人好嗎...
聽完以下江國慶與其父之通話錄音,大家認為江國慶是『冤死』還是『該死』?以下通話錄音內容見於民間司改會之『江 國 慶 案 情 說 明』http://www.jrf.org.tw/reform/file_4_5a.htm江國慶於首次解除禁見,與其父、兄會面時之通話錄音:其父問:「有用刑嗎?」江國慶答「沒有!」接著其父再問:『你做的嗎?』,江國慶答:『我不知道!我忘記了。』其後又陸續稱:「我應該沒有做!(小聲的說)」
看完以下許榮洲的自白後,你還相信僅一人犯案嗎?↓↓↓以下節錄自監察院對國防部之糾正文2、許兵自白具有寫實性、迫真性、樸實度、自然度,具有體驗供述之特徵。許兵在撰寫自白書前之第一次偵訊時即詳細交代犯案之流程【許兵稱:是我強姦甲女童的,85.9.12 日上午10 時40 分許,我和吳承書、江欣璋、呂學龍等三人一同至福利餐廳用餐,約至11 時完餐後,與周建成、陳兵一起出餐廳回寢室,欲出餐廳前,見到甲女童在交誼廳看電視,便向陳兵說:「裡面有一小女孩,我想玩一玩(僅用手猥褻她)」,陳兵答稱:「他也要一起玩」。之後我們即回寢室,大約12 時20 分一起出寢室,我與陳員一起從理髮部進入交誼廳,甲女童仍在看電視,我抬甲女童右邊手腳,陳員抬左邊手腳,甲女童均無掙扎反抗,並將甲女童一同抱進廁所(最靠近裡面),由我先猥褻甲女童,並將門反鎖,陳員在外把風,我即將甲女童衣褲脫掉,甲女童即問我要幹什麼?我回答沒有,並將她壓致使她面朝上,頭朝餐廳,腳朝理髮部,我右手摀住她嘴巴,我則背靠廁所門,以左手中指插入甲女童陰部,當時甲女童仍很清醒,亦未流血,約七、八分鐘後,陳兵表示他也要玩,他進廁所把玩,我即在門口把風,我沒看見他如何猥褻,約六、七分鐘之後,陳員出來即說甲女童死亡,甲女童嘴巴及陰部流血,靠理髮部牆上約四十公分處有血跡噴濺。(我與陳員抱甲女童進廁所時約12 時40 分許),便池上有血跡及腸子一小節掉進去,是陳兵猥褻甲女童時所造成。我與陳員一同,由陳員抱頭、我抱腳從廁所窗戶將甲女童塞出去,我與陳員自廁所經小包廂、餐廳大門,再由連集合場前繞到廁所後面,當時見到甲女童頭朝牆壁,腳朝水溝,面朝上,我與陳員從廚房後空地上找到一片三合板將甲女童覆蓋,水管是甲女童掉下時破裂。在將甲女童丟出後,我與陳員一同清洗廁所,在洗手檯下找到一水桶,即用該水桶提水,由陳員洗地板,我洗牆壁。】等語(見誣告卷頁7-8),如非親身經歷,如何能將相關細節交代清楚,顯具有寫實性、迫真性、樸實度、自然度,符合體驗供述之特徵。
監察院一面強調許榮洲之自白書『如非親身經歷,如何能將相關細節交代清楚』,但許榮洲之自白書裡明明交待的非常清楚共有二人犯案,而且把兩人犯案的細節描述的非常仔細,可監察院於共犯部份並未向社會做合理交代,卻讓全國上下誤以為抓到許榮洲即等於江國慶無罪之假象。試問是何道理?
今天全國上下都被監察院的公正形象給『催眠』,再加上媒體的誇大渲染,所以理智上『堅信不疑』完全相信監察院,但試問有幾人仔細去看完監察院的糾正文,然後從中瞭解真相?監察院就一定絕對公正嗎?廣義的公正只是不偏一方,但真正的公正還要加上智慧,沒有智慧的人就不可能完全公正,而監察委員個個都絕對公正兼有智慧嗎?誰敢用生命保證?
事實上監察院的公正形象只是一種虛幻的假象,是人們自己幻想出來的,只因為它原先設立的目的就是要剷除貪贓枉法,所以人們的下意識裡就賦予它公正的形象。然而監察院是由監察委員組成的,監察委員都是人,而且是一群人。只要是人,在還沒有達到無我解脫之前,都還會被境所轉,會被境所轉就不可能完全的公正。所以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還是須要接受檢驗,我們豈能盲目無知的就完全相信?
監察院首先讓大眾誤以為抓到許榮洲即等於江國慶是冤枉的假相,然後對於江國慶諸多不利的證據選擇視而不見,再全部偏於一邊,完全相信江國慶的家書所言,難免讓人有自設立場之想。江國慶於首次解除禁見,與其父、兄會面時之通話錄音:其父問:「有用刑嗎?」江國慶答「沒有!」接著其父再問:『你做的嗎?』,江國慶答:『我不知道!我忘記了。』其後又陸續稱:「我應該沒有做!(小聲的說)」這種回答是屬於個人的『語言習慣』嗎?絕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