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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jerry3410 wrote:
<100年10...(恕刪)




剛剛看到新聞

恭喜板大
iamdarlong0315 wrote:
喔~真有您的!要不是...(恕刪)


自由時報社會版~螞蟻汽水有根據 男獲判無罪 【2012/2/29 21:00】
無罪!
維大力~不要再"凹"了!
官網上涉及毀謗的澄清文趕快撤掉吧?!



蠢材最愛胡說八盜 wrote:
回想之前 某位網友的發言..
現在看來...實在是挺好笑的!...(恕刪)


是阿!
而且讓人看破手腳~
極有可能是廠商派來臥底的!?
要不是樓主有穩定的工作,還有些存款能付律師費堅持到底..
我看一般人碰到這種財大氣粗..刑事加民事提告...
早就打退堂鼓!
對樓主而言真的是無妄之災~勞民傷財!
恭喜樓主~可喜可賀~
我已經不買維大力很久了~

芭樂068 wrote:
恭喜樓主~可喜可賀~...(恕刪)


事實證明樓主無罪了?

那請問可以請問廠商,那堆噁心的螞蟻是怎麼來的嗎?
恭喜jerry大!!!
下班去買好料來慶祝一下啦~

繼續拒買啦~我就是不爽維大力的態度而已

不務正業 wrote:
不爽維大力的態度而已


iamdarlong0315 wrote:
自由時報社會版~螞蟻...(恕刪)


首先恭喜樓主一下



那位很挺維大力的人怎麼還沒出來滅火
從發生到現在我在也沒喝過「維大力」的飲料。

恭喜樓主洗脫嫌疑。

ひとりでも 傷ついた夢をとりもどすよ
阿比透咖啡 wrote:
從發生到現在我在也沒喝過「維大力」的飲料。

恭喜樓主洗脫嫌疑。

我也是好幾年沒喝過維大力了!
以後也絕對不會喝~

還是要恭喜樓主一下,
這一路走來 真的辛苦了!!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恭喜版大,賀喜版大,廣大支持你的版友會持續關心這件事的發展

不要讓這件事隨著時間而不了了之,我們要的是真相,而不是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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