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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Palpatine wrote:
嗯...,這兩點我個人猜測(真的是純猜測),不管還要開幾次庭才能搞定這件案件。
結案時這兩點還是不會有答案~
(對~意思就是這案子還沒結束,至少當天沒有)

對照參與開庭的朋友所推論的這段話,加上轉載的那新聞資料,
讓我真的很有興趣去找判決書呢~
說實在的,輸的一方當然要『保留法律追訴權』(天知道誰發明的說詞?),或者應該說上訴之權,
現在真的很希望看看判決書,大家一起來研究研究,到底那個『洞』『凹』(這個似乎是網路上大家的
爭執點之一?),在法院的看法如何?
球德洛 wrote:
板大贏了,法官說板大...(恕刪)


回想之前 某位網友的發言..

現在看來...實在是挺好笑的!





**對該網友的喊話**

既然樓主目前已無"在網路上散播未經證實訊息"的法律問題了

那可以回歸重點 好好討論一下 "異物從何而來?" "廠商是否該對消費者做出合理解釋?" 嗎~~??








溫馨提醒:不要再跳針了喔!!請針對重點討論 如果是廢話...就不需要多說了.....!!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恭喜樓主先~
面對不知反醒只知告人的廠商,
抵制先囉~
種田養山羊去~
還想說判決會拖很久,看起來這種小案件,速度很快

況且,告訴人根本找不出被告誣陷的證據,僅有的證據也被他自己搞掉了

整個狀況大概就跟前面的臆測差不多,以告訴來拖時間,真相,早就死無對證,這時候,大眾也不會記得這家廠商有出過什麼問題,一切淹沒在時間裡

可憐的是樓主,無端被告,浪費時間精力,還要被某些人消遣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還想說判決會拖很久,看起來這種小案件,速度很快

是真的算快沒錯...,但當事人在過程中的煎熬應該不會覺得快就是了XD

馬克蘇 wrote:
可憐的是樓主,無端被告,浪費時間精力,還要被某些人消遣

是啊~

再給我幾天,(約莫3月中旬左右吧我想)~開庭當日的情景我會盡量憑藉印象做後續報導的...
況且...,有人還想要上訴咧...

馬克蘇 wrote:
可憐的是樓主,無端被告,浪費時間精力,還要被某些人消遣...(恕刪)


那些人...已經被法官重重的打了一巴掌了!!

若猜測無誤 原本應該會假裝無視這則新聞 就裝傻裝到天荒地老

但被我這麼一提 他們想假裝無視都不行了

所以還是會意思意思上來露個臉 表示自己不會龜縮神隱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h-c-c wrote:
po照稱維大力有異物 男無罪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059291/IssueID/20120301

真是恭喜樓主
不過我還是要繼續抵制不買他們產品
尤其很冷不好笑的廣告看都看到煩了

恭喜樓主無事~~~

打倒可怕的維小力~~~~


MD-dennis wrote:
真的是副總說的嗎?是...(恕刪)


都打開了還需要戳孔?

這樣真的能當副總?

Revenge wrote:
都打開了還需要戳孔?...(恕刪)


能當上副總....不見得要有頭腦或有才幹

看過太多掛著高階主管的笨蛋了

關係+背景+馬屁=關鍵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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