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不是不想過去討論,而...(恕刪)
不管如何
先 Happy New Year 一下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謝謝大...(恕刪)
babycat_tw wrote:
樓主,非常欣賞您所堅持的正義,
也因為如此,很擔心您因不了解法律而受挫,
若照板檢起訴您的理由來看,您勝訴的機會真的不大,
我個人與cigs大大看法相同,若能和解最好,
因為這件官司已經不是"螞蟻"的問題,而是"PO網"的問題,
如果您遇到的法官是一個充滿教育社會熱忱的法官,
您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成為"限制網路言論"的判例。
所以若和解的道歉條件讓您在心理很過不去,
那您可以明確的只"針對PO網的行為道歉",
反過來您也可以開出希望由汽水公司進行物流檢討的和解條件。
而同樣的,維大力若有散布任何您"意圖詐財"、"勾結媒體毀謗"等言論,
您有蒐證,你也可以反過來告他以爭取和解的籌碼。
但是,訴訟真的很花錢花時間,
不過從您堅持的意志看來,這應該對您來說不是問題,
您需要的是"贏面較大"的作戰方法。
若成功和解後,別忘了回01跟眾鄉民道個謝,
以免發生阿桂射後不理事件
jerry3410 wrote:
第二:關於和解
我可以接受和解,只是,如果和解的條件是「需要我道歉」,在立場上等於是說我造假。而事實是我沒有造假,所以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和解,我也有我優良信用跟形象
且社會需要公理與正義,不能為了和解,而扭曲是非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