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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不是不想過去討論,而...(恕刪)


不管如何
先 Happy New Year 一下

破費阿 wrote:
不管如何先 Happ...(恕刪)



Happy New Year
輸了,蓋樓那麼久,輸給蓋2天的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最愛看各家新聞台的我...
竟然不知道有這個新聞!!!

看到照片...
我只能說. 那螞蟻也太多了吧...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謝謝大...(恕刪)

樓主,非常欣賞您所堅持的正義,
也因為如此,很擔心您因不了解法律而受挫,
若照板檢起訴您的理由來看,您勝訴的機會真的不大,
我個人與cigs大大看法相同,若能和解最好,
因為這件官司已經不是"螞蟻"的問題,而是"PO網"的問題,
如果您遇到的法官是一個充滿教育社會熱忱的法官,
您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成為"限制網路言論"的判例。

所以若和解的道歉條件讓您在心理很過不去,
那您可以明確的只"針對PO網的行為道歉",
反過來您也可以開出希望由汽水公司進行物流檢討的和解條件。

而同樣的,維大力若有散布任何您"意圖詐財"、"勾結媒體毀謗"等言論,
您有蒐證,你也可以反過來告他以爭取和解的籌碼。

但是,訴訟真的很花錢花時間,
不過從您堅持的意志看來,這應該對您來說不是問題,
您需要的是"贏面較大"的作戰方法。

若成功和解後,別忘了回01跟眾鄉民道個謝,
以免發生阿桂射後不理事件

babycat_tw wrote:
樓主,非常欣賞您所堅持的正義,
也因為如此,很擔心您因不了解法律而受挫,
若照板檢起訴您的理由來看,您勝訴的機會真的不大,
我個人與cigs大大看法相同,若能和解最好,
因為這件官司已經不是"螞蟻"的問題,而是"PO網"的問題,
如果您遇到的法官是一個充滿教育社會熱忱的法官,
您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成為"限制網路言論"的判例。

所以若和解的道歉條件讓您在心理很過不去,
那您可以明確的只"針對PO網的行為道歉",
反過來您也可以開出希望由汽水公司進行物流檢討的和解條件。

而同樣的,維大力若有散布任何您"意圖詐財"、"勾結媒體毀謗"等言論,
您有蒐證,你也可以反過來告他以爭取和解的籌碼。

但是,訴訟真的很花錢花時間,
不過從您堅持的意志看來,這應該對您來說不是問題,
您需要的是"贏面較大"的作戰方法。

若成功和解後,別忘了回01跟眾鄉民道個謝,
以免發生阿桂射後不理事件

jerry3410 wrote:
第二:關於和解
我可以接受和解,只是,如果和解的條件是「需要我道歉」,在立場上等於是說我造假。而事實是我沒有造假,所以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和解,我也有我優良信用跟形象

且社會需要公理與正義,不能為了和解,而扭曲是非黑白。

他自己說過,他不可能道歉,因為他認為道歉等於他自己造假

我認為要告到底,既然他認為自己有優良信用跟形象,那就不要輕易妥協

chusmall wrote:
輸了,蓋樓那麼久,輸給蓋2天的 ...(恕刪)

沒辦法!!!!~~~~~~~MOBILE01就汽車版業務最多了!!!!!

螞蟻事件現在演變的怎樣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他自己說過,他不可能...(恕刪)

非常感謝J大的分享,也佩服J大的勇氣,
我以前也曾經向國際大企業提起過消費者聯合訴訟,
雖然我們最後勝訴了,
但是庭訊攻防的過程以及輿論正反的壓力,
只能說那個過程真的不是一般人能熬的,
而且也很深刻地體會到,台灣的司法為什麼會這麼引人詬病,
官司輸贏真的都看法官怎麼想,他都可以找到判決依據的法條、法理、或邏輯。
我後來完全理解當時律師跟我說的:
沒有一定會贏或一定會輸的官司,司法的判決不見得反映正義。
(我都是勝方了,我還這麼感覺哦)
真誠的希望你能遇到一個好法官。
如果真不幸判決結果不如你預期,
請繼續堅定的相信自己。加油!

babycat_tw wrote:
非常感謝J大的分享,...(恕刪)

一旦和解,就不會有所謂的真相

這可不是網友樂見的,討論那麼久要的不就是真相嗎?

所以再苦再難都要一個人自己走下去,不要像居家版那棟,爽到自己,害到別人

自己被告就算了,還連累其他聲援的網友被告

現在呢?和解只會被罵到半死
頂一下

頂一下

還是要祝大家新年快樂

http://blog.yam.com/artist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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