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count wrote:
就把這個十幾年前的小事給忘了吧...(恕刪)
不算小喔

取一瓢 wrote:
島國殺人紀事二之江國...(恕刪)....
1935年,當時的紐約市長(Fiorello LaGuardia)拉古迪亞曾在一個位於紐約貧民區的法庭上,旁聽了一樁麵包偷竊案的審理。被控罪犯是一位老婦人,被控罪名是偷竊麵包。法官在訊問到她是否清白或願意認罪時,老婦人囁嚅地回答:「我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幾個餓著肚子的孫子,要知道,他們已經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法官見市長在旁聽,便答道:「我必須秉公辦事,你可選擇10美元的罰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當窮到買不起麵包而只能偷竊的老婦人,只能無奈的選擇10天的拘役。
沒想到審判結束後,拉古迪亞從旁聽席間站起身來,脫下帽子,往裡面放進10美元,然後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說:「現在,請每個人另交出50美分的罰金,這是我們為我們的冷漠所付的費用,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與區域。」沒有人能夠想像得出那一刻人們的驚訝與肅穆,每個人都默默無聲地,認真地捐出了50美分。
看完後, 江國慶案日後要全民買單我也無言. 我活過的歲月裡, 對於整個社會, 我也是冷漠的那一群.
取一瓢 wrote:
李漢中認為,柯仲慶有無涉及刑求?屬司法偵查範圍,應講求無罪推定原則,外界不應武斷認為柯仲慶當年有刑求逼供;另外,李漢中也認為,關於江國慶留下的自白書是怎麼來的?未來在司法偵查過程中,也將對此進行檢視。
真的是官~~~無罪推定原則是要大家拿出當年他所為的證據出來,要是各位鄉民們拿不出來,就請大家閉嘴! 他只負責營區內的行政調查,並無刑求逼供等情事。
真的是冤~~~ 另外,李漢中也認為,關於江國慶留下的自白書是怎麼來的?未來在司法偵查過程中,也將對此進行檢視。若無刑求逼供等情事。江國慶會白癡到承認犯罪??
李漢中補充說明,由於昨日下午才接受柯仲慶的委任,現在自己手上也只握有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違失的資料,對相關案情還需與柯仲慶討論;預計春節後,他會陪柯仲慶在適當時機出面對外說明。
若只負責營區內的行政調查,並無刑求逼供等情事。還需要年後仔細討論後再對外說明??現在您老大就可以出來說明了!!!!!!!!!!
讓人很懷疑是不是等仔細串供後再出面說明??畢竟密室刑求,除非窩裡反讓其中成員轉成污點證人......不然很難有刑求逼供的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