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賽克 wrote:好像被爆出來了3/3...(恕刪) 應該是不可能有下文吧?公司大可說"不然你請員工出面提出證據來在說!"員工為了自己的飯碗有誰敢出面提出證據?況且提出了證據公司仍然有手段玩員工,先把薪水發給員工(用其他的理由說這是遲付薪資而非不付....),然後把提出證據的員工裁掉來個殺雞儆猴,以後再玩這種無薪假加班的手法也沒半個人敢在討論區講了.......。連掛名勞委會的資委會在面對這些企業都得卑躬屈膝不敢動到這些大企業了,一家報社能有什麼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