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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嶺] 請不要喪失最基本的公德心!

幸好歐蒐雷米歐大大有備份

誰來把備份檔給校長`教官`系主任等等信箱通通送上一份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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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237.imageshack.us/img237/2981/1696052195ry5.jpg

從PTT看到的 "FCU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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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135.imageshack.us/img135/1113/1478963471wt9.jpg

這個有夠機車的XD
abojes wrote:
還有,請不要隨意罵「靠杯」,
不然再加一條「侮辱公署」。

怕到了吧...(恕刪)

管理處的第2篇留言最後有一句 怕到了吧
而且那留言是11月的事,給的期限是一星期,可是好像沒看有什麼後續的處理。
所以覺得應該不是真正的管理處來留言的。

不過沒關係,網路的力量,想必真正的管理處很快就會來處理了吧。
xshane831 wrote:
幸好歐蒐雷米歐大大有...(恕刪)


哈哈

原來是fcu材料喔 不是材料500

真相大白

唉唷..................................

都沒看到哪天兵的網頁

真是蠢事始終敗給科技.........哈

滴頭..................

叫他去上大學生了沒

讓各大專院校評評理順便打打知名度

不用我們幫他打分數.就有人會罵死牠了

我沒要趕盡殺絕~只是要他永世不得超生.....娘 

這事是逢甲的學生幹的,也是爛學校教的爛學生.
念到這麼高的學府,還不是一樣,

別再忽略基層人員,各位高官,好好看看,這就是你們心中要的人選嗎?

台灣美的地方很多,這樣一畫,外國人都偷笑了,只能說~~~教育失敗
不管是怎麼樣

在那上面刻字或用立可百寫字

這些都是犯法行為..國家公園都有相關法令

國家公園駐衛警察也可以用毀損公物罪移送法辦

這些大學生的行為一定要把事情鬧大到上了新聞才會甘心嗎?

如果我跟這種人同班 我也一定會去法院提起告訴

因為很多人都已經有證據證明是他們做的 而這也絕對不是校規可以管得到的

剩下未完的部分,請找法律途徑解決..既然這些學生既然有承認有塗有刻字

那麼這些學生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部分可不能夠以一個道歉輕輕帶過!

該依法律來的,就照法律來!
Shame on you, Tunghai University!!!
NIKON D80+50mm 1.8D+SB400/Giant xtc hb3,Y/B/tcr sl
看到樓主PO出的照片,真的是讓人替那樣的行為感到不恥!!

真想看到這些沒公德的人遭到報應!!

都不知要說什麼呢?!
大學生不會用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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