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歐蒐雷米歐大大有備份誰來把備份檔給校長`教官`系主任等等信箱通通送上一份科科--http://img237.imageshack.us/img237/2981/1696052195ry5.jpg從PTT看到的 "FCU材料"--http://img135.imageshack.us/img135/1113/1478963471wt9.jpg這個有夠機車的XD
abojes wrote:還有,請不要隨意罵「靠杯」,不然再加一條「侮辱公署」。怕到了吧...(恕刪) 管理處的第2篇留言最後有一句 怕到了吧而且那留言是11月的事,給的期限是一星期,可是好像沒看有什麼後續的處理。所以覺得應該不是真正的管理處來留言的。不過沒關係,網路的力量,想必真正的管理處很快就會來處理了吧。
唉唷..................................都沒看到哪天兵的網頁真是蠢事始終敗給科技.........哈滴頭..................叫他去上大學生了沒讓各大專院校評評理順便打打知名度不用我們幫他打分數.就有人會罵死牠了我沒要趕盡殺絕~只是要他永世不得超生.....娘
不管是怎麼樣在那上面刻字或用立可百寫字這些都是犯法行為..國家公園都有相關法令國家公園駐衛警察也可以用毀損公物罪移送法辦這些大學生的行為一定要把事情鬧大到上了新聞才會甘心嗎?如果我跟這種人同班 我也一定會去法院提起告訴因為很多人都已經有證據證明是他們做的 而這也絕對不是校規可以管得到的剩下未完的部分,請找法律途徑解決..既然這些學生既然有承認有塗有刻字那麼這些學生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部分可不能夠以一個道歉輕輕帶過!該依法律來的,就照法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