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els wrote:
今天是美國的勞工節,...(恕刪)
或許你沒有遇到,
但在下就是在美商工作,要協調的事情還有你們認為違法的事多著很!
話說我進公司是有簽約的,上面寫著我是正常班,上午八點到下午五點,週休二日,
問題來了,晚上要跟美國的主管開會,或者專案中有需要24小時輪班,
請問你要是我的話,你會怎麼作?還有你認為美國人會怎麼處理?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靠法律在運行,人,這個非理性的生物,才是主角,
我只能說該給的錢一毛都不能少,該給的假一天也不能少,
該爭取就爭取,但不管在哪個國家,爭取權益跟使用權利的手段跟方式是相對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