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敢神經 粉大條 wrote:
我沒引用你的言?你要...(恕刪)
我的確是沒收到通知所以沒回啊!
此外去問策畫沒錯啊!
我又沒說我知道被總統府邀請去表演資格。
你最初的回文表示「但有些事只能說不能做,請到總統府跳艷舞本來就不是一件恰當的事,這跟包容有什麼鳥關係?」
我的焦點還是在「請他們去表演有什麼不對?」
我前面就回應「他們今天在國際賽事上得獎了,他也沒有犯罪或是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情,請他們去表演不妥在哪邊?」
你還是無法說出到底為什麼去總統府表演不妥了不是?
在我看來你才是在硬凹,
我從新聞上看到的影像就是一群舞者在總統府跳舞啊!
他又不是跳舞跳一跳開始變脫衣舞,
至少我新聞上是沒看到喔。
另外你說的色情片我相信沒有人會去選不符合自己口味的,
這點大家都是知道的。(追求刺激的人除外)
總之我不會再回文了,
在我看來我們都無法有效的說服對方,
有機會在其他的話題上再辯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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