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go_220tw wrote:昨天聽到有人這樣講也...(恕刪) 私人企業的經理級差不多是這樣吧...能算有錢人嗎??年收入百來萬的..能算有錢人嗎??不過就是各受薪階級吧...對我個人而言...百來萬收入是用週 日 甚至分 秒計算的...才算是有錢人....至於18%不18%...誰叫你不去想辦法做能拿18%的職業..怨不得人...
小弟是不知道18趴到底對不對???但是就我知道的例子如下:我同事他的丈人(國中校長退休)現在住在美國 也在領18趴也是要報稅喔(果然是好校長)你猜18趴這樣一年可以領多少總共約85W 也就是說7.08W/月(以12個月計算)可以領多久 據說活的越久領的>>>重點是 他住美國喔(雖然這跟18趴可能沒關係)可是好爽喔 住美國 領台灣18趴 有病回台灣看健保耶 小弟這輩子是不可能了(頂多只有兩趴)
堅果餅乾 wrote:我想這是想用好的穿好...小弟對您這段很不以為意,那言下之意是那些11萬以下別唉了嗎??....(恕刪) 不,引述張爺爺的話的意思是說,目前的受新階級大抵家庭年收入不容易破300萬,而年收入300萬以下這群人,依目前的台灣環境,頂多算是可以過或是過得稍好的一群,所以,重點來了這群人的稅賦負擔應該要減輕,而超過這個門檻的,應該要多負擔一些稅賦,這樣社會會公平一些。所以,收入低於這個門檻的不是別唉了...反而應該要大聲唉,要求政府減稅,並將稅賦負擔往富人的方向平衡,讓有錢人多繳點稅,反正收入高的,多繳一點不會影響生活,收入低的,照目前稅賦,可能繳完稅要窮個好一陣子。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講說之前公務員薪水不好........好像沒人把其他福利算進去的樣子,比方說最早配給的糧票、油票,還有後來的軍公教福利社。還有電費折扣、子女的學費有些優待等等,現在又知道有些平均薪水10萬的人可以多領勞退新制的錢....基本上不公平的事情、不合理的待遇就是要改,常有人喊說有本事你考進去啊!那這樣說的話,利委或先生污錢、自肥,應該也要說有本事你去選上啊?!這樣好像不需要監督了....
以月薪11萬來講的話........這數字是不低,但若是以一個五院級的副院長來說的話.........也就還好而已!以全國前1000大企業為例:中階主管(經副理之類)的月薪大概也離這個數字不大,我所知道的範圍有從五六萬到十萬上下的,所以來講其實不高。我與內人的月薪加起來都還沒超過10萬~也是有2個小朋友要養,要年年出國或買精品犒賞自己是不太可能,要天天大餐也沒有辦法,所得拿來繳房貸、教育費用及生活支出後就所剩無幾........但跟媒體報導一些低收入戶或生活遭逢巨變的人家相比........我們還算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