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討論還能延續那麼就也真是奇蹟了說真的,如果在一些『役男較多』的論壇,下場...不提這些,只發一張wiki的圖,說明目前世界各國的兵役制度中國大陸是有徵兵的登記,但是並沒有徵召綠:無軍隊 (世界大同了)藍:無徵兵橘:準備或研擬要徵兵紅:徵兵制灰:無資料其實徵兵的國家不少,只是大多都不是『移民目標』來源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scription
我是台灣華僑,1983年出生10嵗去了東南亞.20嵗來了美國.目前擁有的身份就是台灣華僑的身份.也就是只有台灣護照.在美國是屬於留學生的身份而已.在我16嵗護照也有未履行義務.不過後來去辦理僑居證明就沒有了每次回去不能待超過120天.應該也沒想過會回去台灣發展了吧就回去玩而已.
躲不躲兵役我覺得如果是對於一個生長在台灣的男人來説,或許有爭議但是如果是從小就出國,或者被送出國我覺得啦,這應該就是他們的選擇權畢竟台灣只算出生地但是成長過程是在外國..我覺得啦,從小出國很無奈也去美國的感覺跟我這種去東南亞的感覺其實是一個天一個地說就這樣
但是否真的到了2008年就可以不用當兵,這才是個問題呢?最近的新聞版面幾乎每天都是"李泰安" and "第一親家弊案"...很久沒有看到關於兵役方面的問題啦>_<萬一我撐到2008年,結果還是要當兵...那是很慘的一件事呢......小弟已經快30歲了...要一個30歲的人去跑五千公尺和做伏地挺身...可能會累死吧!!一個快要三十歲而還未當兵的心聲...................
totomomo_twn wrote:但是否真的到了200...(恕刪) 安啦,新訓中心的訓練是漸進式的,早就不像以往那樣把人操得翻過來了,我新訓時還不是也有年近三十的博士跟著一塊入伍,我們操啥課他也跟著操啥課..............現在我已經退伍兩年多了,也順利出國唸書快兩年了,這個義務早早解決掉真的是海闊天空,去年有遇到教招我當然可以不用理,因為我真的不在國內,當然召不到我了。
FYI旅外國人申請護照加簽為「僑居」身分,應具備下列條件:a.持有效期之普通護照。b.取得僑居國有效永久居留權。c.在國外居住滿四年,並持有在僑居國連續居住滿六個月以上或最近兩年每年在僑居國累計住滿八個月以上之證明文件。國人居住於向無准許外人永久居留權之國家,於取得同一居留國之居留資格連續四年,且能繼續延長居留不發生問題者,得視為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前項所稱「且能繼續延長居留不發生問題者」,由我駐外館處依當地國法令認定之。旅外國人係在台有戶籍男子,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若接近役齡期間返國,每年累計未逾一百八十三日者,於符合僑居身份加簽資格時,得向領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逕為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並為僑居身份加簽。已具役男身份之申請人,倘於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有出境紀錄,於接近役齡期間每年返台未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屆役齡後「第一次返台前」已取得僑居資格,駐外館處得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並為僑居身份加簽。上述情形於「第一次返台前」尚未具僑居身份加簽資格者,未經內政部同意,其護照不得為僑居身份加簽。
看了這麼多的回文,心理只有一個感受,那,大家來推動「單一國籍」的立法好了...因為後續很多很多的問題,像兵役、健保、納稅等,都跟多重國籍有著極為嚴重的牽連。所以...一年不能在台灣定居180天者,則無法享受在台灣本土的「權利」。除了有經行政院許可的「工作」、「讀書」例外。僑民喔...就取消健保資格,只提供海外辦事處的援助....回國進出入海關等同於一般國民的優待...當然,也不準投票以免過度影響本國國民的權利啊....啊...可能在經濟部這邊可以開個「僑民投資抵免優惠」的條例等等....這樣子不是簡單化嗎?對於小留學生,若不是屬於行政院許可的部份,就等同自動放棄國籍。所以回國是當外國觀光客,自然也免除兵役的困擾。可是,相對而言,在台灣就沒有健保的保障啦...很多行為都會受到相當的不平等看待...這樣子不是皆大歡喜...(PS:既得利益者應該會很嘔吧....)
看來我大概是"海外移民"逃兵役的其中幾個異數吧因為我移民的國家 也是西歐國家裏面其中幾個還是使用"徵兵制"的國家哈哈 就是德國 瑞士 跟 奧地利所以比較悽慘的是 要躲還得要一次躲兩邊 0rz不過西歐這邊的兵役 最後還是被我給躲掉了.......最後跟大家說 很多在台灣當兵的人都說 台灣的兵很苦 還會有虐兵的事情發生其實在國外這種事情更常發生 歐洲的報紙常常在報哪裡虐兵 又發生了什麼事情半年前 俄國才發生一個虐兵事件一個兵被虐死了 ...(死狀過於悽慘不適合po在這裡)德國跟瑞士演習 拿剛入伍的"不願役"扮演恐怖份子的腳色 還撥光衣服在雪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