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不容易協商了數年將太座名下的房子賣掉,我們改去租房子,室內面積超過60坪,掛號信或包裹有人代收,垃圾須自己倒,出入口有警衛,不定期有活動、獎品、禮物等,環境樹葉有人打掃清潔,公共區有內部xxxxx坪以上戶外公園、棒球場、室內撞球、桌球、兒童遊樂區、圖書室...,所有公共設施照國家規定保養、修護(真的照規定)。試問,這樣的管理你願意付多少管理費/月?真的不要嗎?我取個整數1500元/月。各位要嗎?還有發票可以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