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驚嚇中!求教如何自處!

今天如果角色互換,樓主你是老闆,你會怎麼處置這位員工?仔細想一想,你就會有答案了。

雖然錯不在你,但....遠離是非之地吧,也不要想那些有的沒的了.....。
樓主您好,現在智慧型手機多有錄通話的功能,如果您醫院大姊或是老闆都是撥電話給您,自然而然就是證據可以使用。
源の空 wrote:
樓主您好,現在智慧型...(恕刪)
你要樓主跟法官說,我有你偷情的證據,法官要判法官自己有罪,然後不可以開除樓主,讓樓主繼續愉快的在法院上班。

我的天,你今天幾歲?
01很黃很暴力,快回去寫作業。
老闆對你這麼好

都要招待你出國了

你有沒有回禮說: 老闆 下次我免費幫你推十次的屁股





PS 小藥師正嗎 沒有附相似圖
因為發現主管不雅事情而被解除雇用契約,
而被強制性或是怪理由裁員,這是勞基法的範疇(105年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

我們要事件切割,一碼歸一碼
手持證據就像擁核,如同北韓一般,如果今天對方先發制人,
就算最後在勞基法上告死老闆,拿到資遣費,薪水,也沒辦法繼續待下去。

就算公開這些證據,也沒有關係,拍拍屁股,再找個正派的單位就是了。

明哲保身,不代表以後沒人會刀你。

源の空 wrote:
因為發現主管不雅事情...(恕刪)
事件切割?
一碼歸一碼?

你還沒出社會吧?
老闆要讓樓主走,多的是藉口,而且完全合法,樓主在意的是什麼,你要不要再重新看一下?
是資遣費嗎?(我們一碼歸一碼討論)
6/22後記

經過了這一個禮拜,事情總算告一段落了。目前大家相安無事,我也
成功保住工作(重點!),那學妹也繼續工作,維持一個和諧的環境。
至於有什麼條件交換,就不便多說了(反正不是什麼SOD情節啦,哈)

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協助與忠故!讓不諳世事的小弟我獲益良多!有大
家真好!
原文就先刪囉~
positivesyndrome wrote:
6/22後記

經過...(恕刪)
莫非醫生老闆給你的條件是升官與加薪,學妹給你的條件就是也給OOXX一次??然後大家都相安無事....
我剛好看到這篇,好故事!
如是真的,已現在本篇之資訊
絕對可以找出當事人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