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月渀千溪 wrote:素情是這樣的.......(恕刪) 沒吃過這家,有機會去的話可以先吃小的再決定以後會不會去光顧不過100元的大肉圓跟一個100元的小馬卡龍相比,鹹的肉圓比較吸引我,不過我不是很喜歡吃干貝...
凡人無忌台北 wrote:除了營業稅還有年底的營所稅另外增加的記帳收入還有個人所得稅增加的部分加一加10%夠不夠還不知道底...(恕刪) 漲價是店家的權力,接不接受是消費者的自由,如果產品好再貴都會有人吃, 不過因為開發票就漲25%是多了些,營業稅是5%但購買材料的進項發票是可以扣抵的,所以直接增加的營業稅絕對不到5%,營所稅會增加(起徵門檻好像是12萬/年,這類名店可能一個星期就超過了 .....),至於個人所得稅和營所稅應該不會同步增加,店主或員工支領的薪資是屬於費用的一種,亦即員工的薪資實為公司所得的減項,申報的薪資費用越多所需報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