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ocop1234 wrote:
我想知道是什麼狗?...(恕刪)
看文章說把小孩撞傷,第一個想到的嫌疑犯是黃金、拉不拉多、月月(?)這種天生的興奮過動兒....
什麼!七個月大的紅貴賓!?
這種奇案有請其它高人點解了,我不知道怎麼解釋.....

原告,動作要越快越好
被告,則是要越慢越好
其實可以多跟懂法律的聊聊,但是懂法律不一定常跑法院
法院跑多了,不管是告人還是被告,你就知道了,其實很多事情在法院判決下跟一般人認知的都不同
他要告你,你至少也等收到訴狀再說吧,說不定訴狀內容,看了你自己都會覺得很搞笑的
上法院,就是需要浪費一些時間而已。
時間久了,對方也會懶得告你,因為討不到好處,告人也是要付出相等的時間成本的
你這狀況,其實你也可以同時間告他蓄意不當得利......
如果你真的對法律很不熟悉,你就找律師先諮詢,當然諮詢是需要諮詢費用的
幾千塊吧,討論完,保證你就不會再害怕了
人會感到壓力,以及害怕恐懼,是因為對於面對的問題不熟悉,以及不確定性
不一定是該事件很難處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