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會社員 wrote:我接下來,繼續為了專案東奔西走,但開民事庭時,我還是會回來東京。畢竟幾十萬的日幣,說甚麼也得討回來。看官們,您說是吧?...(恕刪) 太棒了終於抓到那豬頭了!!佩服侯大的勇氣祝後面法律流程順利!!
Nuke worker wrote:侯桑,要給案發現場的街景連結,這樣才有辦法想像那個場景!街景逛街時喜歡走最後一個,常常聽到門口的小姐用中文聊天: 剛剛那批人講中文,你看是中國還是台灣來的? google 說是 3 月的場景角度 1角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