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毒品的擁有量超過50克,一律當作販毒罪處理,不管驗尿結果如何
若持有量低於50克,驗尿又呈現陽性反應,且無任何證據能證明他供應毒品給其他人,則算"吸毒罪",送強制勒戒半年~1年(除了要勒戒成功之外,還要看需要勒戒多久,你身上才驗不出任何毒品反應),出勒戒所之後兩年內每個月要定時到規定的地方驗尿,又被驗出來的話就要關你最少兩三年起跳,看你是幾級毒品來定要重複犯要關多久。
若持有量低於50克,但是本人驗尿無陽性反應,或是有陽性反應,但有證據證明他開趴提供毒品給他人吸食,則一律當作販毒罪辦理。
然後販毒罪加重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不管你幾級毒品一律適用~(為了防止警察栽贓,還是不要唯一死刑好了...)
轄區有特種營業場所,尤其是夜店的,轄區警察機關主管有不明收入立即停職查辦。每年不定期要由隔壁縣市的轄區員警機動突襲檢查。
這樣應該就暫時夠了吧?不過當然是夢想啦~根本不可能實現
----------題外話---------
毒品是地下黑道組織的活動經費來源,有了經費就能作更多的違法行為,當吸毒作是個人造業個人擔,不會危害他人的想法,只會壯大不法組織,造成更多社會悲劇,遲早有一天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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