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有夢 wrote:說實在的台灣是法治社會吧?這個老師如此傷害小孩真為了正義,就直接告下去不接受和解,先打刑事再打民事就好了在這裡接受一堆網友的讚聲,所謂何事呢? 也有可能是因為駐01記者一直不上班....
xxxx0926 wrote:我想~要是提告的話因導師是公務人員無法徹銷傷害告訴不知是否要留一條後路給老師走...(恕刪) 傷害告訴不會因為他是不是公務人員而影響到能不能撤銷我也是公務人員還是個車禍率很高的消防人員看多也聽多了往往車禍的和解都是因為這條傷害罪或是業務傷害罪而被吃得死死的不管是誰對誰錯只要對方有個小小小擦傷人家就拿提告來威脅你和解就比人家小聲了對於這種沒什麼是非的態度我實在非常厭惡不過樓主你這部分並不是你的問題老師本來就是該對學生有包容心這種情況還能簡單就被搓掉我會覺得這老師根本沒得到教訓我的看法是你就先提出傷害告訴(快先去醫院驗傷)事後要不要撤銷再看對方誠意我不相信提告後,對方只會拿出3000塊來和解以前我同事開救護車半夜的一個腳扭傷救護案件對方男友喝酒又在副駕駛座盧、甚至影響駕駛被同事揮了一拳(當下沒先對他提出妨礙公務告訴)事後那人嘴巴裡面縫了兩針最後是賠了十萬元才合解(僅供參考)
我從來就不知道原來「老師」就是「公務人員」..........= =就算是國立學校的「老師」最多也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不可能是公務人員任用法中因「考試合格」、「升等合格」或「銓敘合格」的任用的公務人員!最多最多也只是因為處理某些特定事務而有懲戒法的適用(沒記錯的話).....!有錯請指正...........另外這種不適任的老師我建議告下去就對了= =不用管他能不能活,以他們現有的身分地位,就算沒退休金也能活.........而且又不是告了他就不能領退休金= =
xxxx0926 wrote:真的很難過親戚的兒子在校被老師霸淩 板大多替這小孩想一下為什麼會被霸凌多關心 應該在霸菱前就要阻止了另外 為什麼被霸凌 是小朋友哪邊有問題了 也要搞清出雖然那老師異常變態但不可以忽視小朋友的問題另外再告老師的同時 也要注意小朋友千萬不要讓小朋友有那種誰跟我作對誰倒楣 以後我都不需要聽老師的這個可能要注意建議和解 速戰速決醫藥費 教師的處罰 學校安排轉學 登報道歉轉學後的交通費 搬遷的費用 等等合理的費用算一下這種是對小朋友的傷害太大 很容易讓她有一種心態老師都是變態 所以不需要聽老師的 家裡會保護我等等會讓他的學習更遲緩這樣不行比較起賠償與處罰老師 還是要儘快的 淡化這件事 讓事情回歸常態找個有愛心的老師吧那老師變態的離譜 信教也是對的 致少看看他未來會有甚麼日子這個地藏經都有交代可以去新北市 新莊的地藏庵 問一下 地藏王菩薩 與 大眾爺 看看要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