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高鹽 wrote:
真是臉被打腫了~~~
昨天愛車剛好進廠保養, 一聊才知保養廠老闆竟是鑑定委員會的成員. 抓起機會猛問猛補腦... 他說...
1. 以往因為事故任一方常會[各說各話], 所以說詞都不見得會被採信, 委員會只能依據警方的現場圖跟事後筆錄等跡證做判斷, 所以才會造成多數案件 雙方都有肇責的認定.
2. 現在因為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慢慢普及, 所以一翻兩瞪眼的機會越來越多, 零肇責的機會也開始攀升, 但是相較於雙方都有肇責的認定 仍屬相對少數!
他特別強調, 會送鑑定的案件多屬有爭議的! 如果肇事者自知是全肇責, 根本早和解了, 不會再花冤枉錢送鑑定! 所以 鑑定結果是全肇責的比例 會比 實際全肇責的比例 低!
=> 看來買紀錄器的錢真是不能省啊!
=> 為了口袋著想... 神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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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 沒雞排了喔?!



米高鹽 wrote:
好久沒賭雞排了... 1000片雞排 捷運信義站出口發! 如何?
就賭樓主是否鑑定零肇責!...
他鑑定零肇責, 我買1000片雞排 捷運信義站出口發!
如果鑑定有肇責, 請你買1000片雞排 捷運信義站出口發!
嘴砲無敵 千萬不要 射後不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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