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學生出事後 導師與學生家長應有的互動?

隨便的藍 wrote:
台灣的老師還好不會CPR~~
因為國高中那種沾醬油式
這麼不專業的CPR操作起來
很危險的

如果老師CPR急救時壓斷了肋骨
難道認為台灣人的家屬會讓老師沒事開脫?
或只有"重大瑕疵關係人"這樣子就善了?
這麼簡單嗎?

幫心愛的學生做個CPR急救
卻搞到自己家破人亡進監牢

想想都覺得可怕~~
C...(恕刪)


太誇張了~~~

我相信有這種觀念去當老師的話 遇到緊急事故 當下絕對是場災難

救人一命勝造七極浮屠 人命關天阿老兄 不可思議

但也希望你與身邊的人不要遇到這種不幸

祝你幸福

隨便的藍 wrote:
急救無效
倒轉槍頭過來咬你一口
說你急救不當
社會案件常發生


內政部消防署的宣導資料:

◎在法律方面,你也許考慮到施行急救時,會不會涉及法律責任。依刑法總則第廿四條之規定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避免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其刑。當然,正確而熟練的急救技術當更能協助我們挽回無數危急中的待救患者生命。



wakeupgirl wrote:
1.微小的力量 或許可以改變制度下的陋習 讓悲劇不要一再發生


還是找記者試試.. 新聞是公開檢視的好方式..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ihaterayfan wrote:
內政部消防署的宣導資料:

◎在法律方面,你也許考慮到施行急救時,會不會涉及法律責任。依刑法總則第廿四條之規定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避免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其刑。當然,正確而熟練的急救技術當更能協助我們挽回無數危急中的待救患者生命。...(恕刪)


功德無量阿 希望大家大力宣導 這絕對是社會上的福氣 感恩
ihaterayfan wrote:
內政部消防署的宣導資...(恕刪)


保母CPR壓裂肝臟 害死童,全掌按胸腹 急救反斷骨 被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09/35351132/

內政部是內政部,法院是法院
行政院很多見解,上到法院都會被法官打槍
做人還是求自保就好

ihaterayfan wrote:
內政部消防署的宣導資...(恕刪)


不要管內政部怎麼寫,重點是你會做嗎?

我如果知道台灣的人會亂告,我可能只會幫我的親朋好友,畢竟,父母養我那麼大,不是去給法律玩的
你可以不要欺負老師好嗎

你女兒發生這件事是老師樂見嗎

你只是趕緊找人來當替死鬼

你要取暖我沒意見但是你不是把所有責任

推到老師身上!如果你是老闆你員工休克

你只叫119沒做CPR而員工喪命你需賠錢嗎

我不是幫老師說話但你至少不要把學校當

托兒所把老師當褓母還有不是只有你曾喪子

喪親有時後仇恨只會害死自己

台灣的社會福利與保險不足!

就像今天這個事件


家長覺得

我把健健康康的小孩子送到學校,回來是如此的情況
家長情何以堪?

老師覺得

我要照顧這30個勉強受控制的自主人類,我不可能一一知道非常清楚
出問題時,CPR能不能救得了人?還是害死學生?還是救起來照樣被告?
每個機率都很大,

照目前社會被政客洗腦的狀況
救起來被告八九成應該是跑不掉,救不起來百分之兩百被告!
請護士救,專業也不會被告..........合理的解決方法




結果

家長從頭告到尾,從學校校長主任導師一路告下去,哪個承認錯誤的,或是說出有道義責任的

應該賠個幾百萬到上千萬不等,你當老師有多少薪水?有沒有家庭?判下去沒了工作,加上賠償金

多一個家庭家破人亡!

那試問你是老師主任校長,你是家庭的支柱,你敢說你有道義責任嗎?你敢CPR嗎?

良心換家破人亡,你敢嗎?






事情總要解決

保險是一個不錯的方向

學生的平安保險幾十塊,最高賠償不過一兩百萬

能支付這龐大的醫療金額嗎?

學校不能主動跟家長要錢加保!





家長會可以!

家裏有小孩在學的,可以建議家長會,收取每年的保險金,再把金額疊上去,每年就算是一千多元
買個保障!
出了這種事,沒有人願意,但是總是要解決,總是需要錢!
建議請家長會的名義,跟家長收錢,團體加保
出事才有保障!

神也不敢保證沒有意外
但後續的處理可以更圓滿
這樣的憾事才不會一直發生,使發生事情的家庭能夠支持下去..................





芭樂068 wrote:
保母CPR壓裂肝臟 ...(恕刪)

這新聞讓我想起前些年鬧很大的玻璃娃娃事件,幫助同學卻被告的無奈

現在台北市國中小老師都被要求每年要參加CPR研習(我不知道是全國都要還是只有台北市),研習完還會發給證明...某次,好奇的問了小孩的老師,遇到狀況敢不敢做CPR,老師很老實的說:不敢,原因是,老師雖然學了CPR,但一年也不過就那麼一次,畢竟不是專業...而最主要的,就是怕被告(有太多前例可循)

真的除非能有法律上的保護,不然真的沒有幾個人敢,而就算有法律的保護,最終有罪沒罪的判定,也還要看法官,要是...就GG了

芭樂068 wrote:
保母CPR壓裂肝臟 ...(恕刪)


這個職業應把 CPR 視為本質學能的 或許合法範圍並無納入急救的本質學能

一人出點力 微小力量變大力量 把該學的學好 每個人都是周遭親朋好友的守護神

謝謝回文 祝福你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