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1058 wrote:
夫妻改為配偶, 一切都要朝中性化來走 ,以免凸顯同性家庭的不一樣.以後小學的作文題目大概
也不能有"我的父親","我的母親",全部都改為我的雙親......
然後做長輩的得到了一個男的媳婦,一個女的女婿,
被領養的小孩,將如何稱呼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男媽媽那邊的親戚要怎麼稱呼
女媽媽那邊的又要怎麼稱呼 ,一整個的家庭倫常都亂了套,
...(恕刪)
這個已經討論過100次了,您還在無限迴圈。
作文只要改為我的父親/母親不是就可以寫了?
否則請問那些單親家庭的孩子怎麼寫(單親家庭是特例?你要不要去查查台灣的單親家庭有多少)?
另外那些同志家庭的長輩都不擔心他們的男媳婦女女婿了,
基本上不少同志的父母也出來挺同志婚了(他們更感同身受),
其他人是在擔心什麼?
而現在離婚又再婚的父母一堆,
現實生活中就有很多小孩就已經有兩個爸爸兩個媽媽了(這也真的一點都不特例),
請問這些小孩要怎麼喊這些爸爸們、媽媽們還有他們的家族成員?
而且全部喊叔叔跟全部喊舅舅有差嗎?
人家還真的一點都不在意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