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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即日起版規第九條開始肅清亂黨....(騙你的啦, 還是要依據回報機制)

原來真的關了
我的邏輯也想錯了


cage9999 wrote:
我好奇的是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不行捏~

一個信箱跟手機號碼只能註冊一個01帳號





這樣有個不公平的地方


假設有個人自認為可能要被停權(例如30天)

大家都知道停權期間不發文很難過,就會有人忍不住偷開分身,這樣變成違反版規。

他就自爆帳號
然後可以立刻重生,不用關30天。


cage9999 wrote:
喔這樣有個不公平的地...(恕刪)

這個漏洞01著名的人妖王確實利用過

但是管他的~

反正IP只要不被抓到是太接近的區段

管妹根本拿分身沒皮條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反正IP只要不被抓到是太接近的區段



沒關係我也一併在站務提問了
cage9999 wrote:
沒關係我也一併在站務...(恕刪)

我去看看

==============================================
唉呦~

管理員有在發漏那篇文耶!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我去看看

==============================================
唉呦~

管理員有在發漏那篇文耶!





我貼過來這邊

這樣有個不公平的地方

假設有個人自認為可能要被停權(例如30天)

大家都知道停權期間不發文很難過,就會有人忍不住偷開分身,這樣變成違反版規。

他就自爆帳號
然後可以立刻重生,不用關30天。


事件:如同您所說的,沒有看到我回報某人罵"酸民"
假設有人要回報時,發現發文者已經自行關閉帳號

然而,如果是回報,或許管理群會處分發文者停權30天(舉例)
這時,該被處分者,這30天必須好好反省,不能開分身。



所以我建議:

處分應該不因網友是否自行關閉帳號,該停權幾天就是幾天,讓網友好好反省。


文字幫你們想好如下

[公告] 會員"某某某",停權30天。(該會員已自行關閉帳號,但停權期間不得申請為會員)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管理員有在發漏那篇文耶!XDXDXD
嗯哼,

系統服務員們其實都很愛我的。
喜歡我的文章不一定要回報我 ╯ 3╰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
嗯哼,系統服務員們其...(恕刪)

對啊~

其實我們沒有管理員想的這麼壞!!




我快吐了...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
對啊~其實我們沒有管...(恕刪)
籠九哥這樓開的真的很不順,
今天眼看有稍微要爬起來的跡象又馬上被壓下去。
喜歡我的文章不一定要回報我 ╯ 3╰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
籠九哥這樓開的真的很...(恕刪)

沒搞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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