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不行捏~一個信箱跟手機號碼只能註冊一個01帳號 喔這樣有個不公平的地方假設有個人自認為可能要被停權(例如30天)大家都知道停權期間不發文很難過,就會有人忍不住偷開分身,這樣變成違反版規。他就自爆帳號然後可以立刻重生,不用關30天。
不大能說的秘密 wrote:我去看看==============================================唉呦~管理員有在發漏那篇文耶! 我貼過來這邊這樣有個不公平的地方假設有個人自認為可能要被停權(例如30天)大家都知道停權期間不發文很難過,就會有人忍不住偷開分身,這樣變成違反版規。他就自爆帳號然後可以立刻重生,不用關30天。事件:如同您所說的,沒有看到我回報某人罵"酸民"假設有人要回報時,發現發文者已經自行關閉帳號然而,如果是回報,或許管理群會處分發文者停權30天(舉例)這時,該被處分者,這30天必須好好反省,不能開分身。所以我建議:處分應該不因網友是否自行關閉帳號,該停權幾天就是幾天,讓網友好好反省。文字幫你們想好如下[公告] 會員"某某某",停權30天。(該會員已自行關閉帳號,但停權期間不得申請為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