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可能說的不太清楚.....我絕不支持打球骯髒的小動作(我自己的球風可是道地的乖乖牌),我只是說像Bowen這種球員是一定會存在的,因為他們的存在會對球隊產生價值,所以能生存而且我相信球員在場上都是為了要贏得比賽,所以利用犯規也是一種手段;但是若是過當,當然是會造成危險的,不過我相信這應該都是出於無心的.....沒有人會故意去傷害其他人的(豐玉的南例外???)PS:如果真的是有心的話,Varejao一定欠McDyess很多錢....(McDyess:看我的金臂勾~~~)
NBA籃球是5個人在場上打但是除了球隊明星外 還是要有人各司其職有人就是要揹惡名有人就是要負責挑釁有人就是要講垃圾話有人就是負責讓對方主將下場這就是職業比賽的現實贏球才是一切贏球才有收入贏球才能門票付錢給球星NBA的判決明星球員的抗議下次會補回來小隊員抗議就是技術犯規+罰出場惡性就給你罰錢+禁賽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