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楊1193 wrote: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剛剛已經收到當事二人的道歉函.另外~當是人電話裡說要補償我.我是拒絕但要求當事人自己憑良心捐一筆款項去慈善機構.收據我七天內要看到!!再次重申~只要她們夠誠意.我絕對給她們一條路走!!!!!..(恕刪) .....就算去告...頂多緩刑吧...
楊小楊1193 wrote: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恕刪) 先恭喜樓主新婚愉快.這兩個白吃白喝的. 出現在不同場子,說是走錯, 誤會根本是不可能.存心來騙的, 可以道歉就了事嗎?法律上的責任跑不掉的.這是算竊盜, 侵權, 還是詐欺啊?